歷史上的今天——7/25 是全球第一位試管嬰兒的出生日,這一天,無數不孕父母期盼著這個生命的育成。試管嬰兒開啟的人工生殖技術的研發,推動了人類與家庭結構組織的變動,我們的後家庭時代,一起從試管嬰兒談起。
1978 年 7 月 25 日,歷史上第一個試管嬰兒——露薏絲·布朗(Louise Joy Brown)在英國誕生。
露薏絲的母親因輸卵管阻塞導致無法受孕,嘗試九年的未果,她的雙親轉而尋求自 1966 年起便致力於研究體外人工受孕(in vitro fertilization,IVT)的斯特普托醫師與生理學家愛德華茲,7 月 25 日晚上 11 點 47 分,露薏絲·布朗經由剖腹產,來到這個對她充滿期待的世界。媒體的關注、衛道人士的抗議、幾百萬不孕父母的欣喜,一雙雙熱忱的眼光看向她,人們稱她「世紀之嬰」。
(圖片來源: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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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之嬰的性別意義:剪斷母親與孩子的「自然性」
愛德華茲:「露薏絲的出生意義深遠,我們必須對抗許多反對人士,但我們認定我們的理念可行,而且它們奏效。」
試管嬰兒技術是把卵和精子取出,在體外的培養皿受孕後,培養分裂成胚胎後在植入子宮。因為生命的起源在體外,所以稱為「體外受精」,俗稱「試管嬰兒」。
而後人工生殖技術愈趨進步,1983 年冷凍胚胎技術讓不孕症患者成功懷孕,冷凍卵子技術成功,第一位冷凍胚胎試管嬰兒誕生;1922 年精蟲顯微注射將單一精子注射至卵子內,男性不孕治療邁向新的里程碑;1988 年囊胚期胚胎培養提高臨床懷孕率。
至今全球有超過 600 萬位試管嬰兒。試管嬰兒有更複雜的家族譜系,他的關係人可能有——基因父母、懷孕母親、養父母。生與育與養,不再是母職一條龍,「母親」被賦予的人格完整性被一一擊破,試管嬰兒讓長期營運母職的父系社會承認——社會有能力也有義務,去分擔母職。包含人們對女性的生殖期待、剪斷母親與小孩神聖臍帶如同剪掉母愛內建。
社會長期認知女性有生養小孩輔佐家庭義務,「母性」被賦予至高的神格——母親恩情比山高比海深,像是渾然天成一般,「不可逾越」的母親權力來自一代代生殖功利取向,當「試管嬰兒」打破因女性身體能自然「孕育下一代」的偉大,是否可以解放更多母親在後天成為一個母親時、有更多元的選擇?
人工生殖讓不孕女性不必背負「不完整」原罪,相對也讓女性邁入更完整的生殖體系,這樣的醫療與科技是供給女性「選擇」還是「暗示」女性傳宗接代?人工生殖技術可能將女性的身體自主權交付回女性手中嗎?會不會成為另一種生產工業的複製?是否孩子一定要有「血親」關係才能愛?一直到二十一世紀的今天,都是性別與社會探討的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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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孕母的生產工業:85 萬,保證生男孩
試管嬰兒的技術催生了強壯的代理孕母、人工生殖體系,然而這套體系,卻只適合既得利益者服用,底層社會的婦女,則是支撐這個結構的金字塔底層。以台灣健保舉例,並不給付人工生殖費用,花費高昂是另一種貧富的社會現象。台灣現狀人工生殖法以立法,唯獨代孕生殖、代孕者權益保障尚未被法院重視。去年藝人小嫻因無子宮向美國尋求代理孕母技術失敗,再引起一波台灣人對代理孕母的關注。(推薦閱讀:沒有子宮的女人們,你聽過商業性代孕嗎?)
即便是在美國,成為代理孕母的女性多是社會中收入較少的女性,以金錢的報酬貢獻自己的身體——許多人批判這樣的女性身體被工具化,代理孕母更在第三世界成為女性主要經濟來源,最讓人詬病的是對貧窮女性資源不對等的壓迫——代孕黑市給代孕母親植入多個胚胎、代理孕母被收取高額仲介費......。人們以悲傷的眼光看向世界造嬰工廠印度,但印度女性們求情不要剝奪代孕權,這麼一來,她們要如何撫育自己家裡的親生小孩?
代孕產業在中國宣揚「只要 85 萬,保證生男孩」口號,代孕科技引發了另一種父系社會的焦慮。中國目前的全國的輔助生殖中心近 400 家,晚生晚婚讓地下代孕產業蓬勃發展,但仍缺乏完善的配套。
代理孕母們聲稱自己是自願做出選擇,他們自願承擔代孕對身體的各種威脅,去換取金錢,繼續活下去。我好奇的是,當各種學說批判女性身體被容器化與物化,我們如何給予這些女性不做代理孕母也能繼續活下去的機會?
2017 年四月,費城兒童醫院團隊宣布長期研究「人造子宮」的他們順利將人造子宮的孕育期延展至四周,這群科學家以「讓早產兒順利生存」服務為目的,將羊胎兒放入生物袋內繼續發育,羊胎兒的肺和腦部持續在人工子宮內成長,開始長出羊毛,睜開眼睛,扭動四肢還學會了吞嚥。(推薦閱讀:【性別觀察】人造子宮的近未來,會是女性的新福音嗎?)
這個消息在醫療學界傳閱,人們興奮著未來人造子宮將大幅改變全球未來的生殖未來。更有人臆測,未來科技是否可以全面取代女性子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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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社會的生育需求:單身母親與同志家庭
上述我們針對「代理孕母」背後的貧窮與壓迫討論,同時我們必須正視「未來社會」的生育需求。許多男同志家庭必須依賴代理孕母孕育出有自己血緣關係的小孩。同志家庭紛紛向外尋求代孕手術,花費高額醫療去組織家庭,回到台灣卻又面臨法令刁難,同志家庭在申報小孩時必須註明孩子是「被母親棄養」、「單親家庭」才可能報戶口,希望被認同「成家」在法律上得到國家重視的同志族群於生育權益還有很長一段路。
並非「有孩子」才能完整,暫且放下毀家滅婚主張看向對家庭有需求的伴侶,我們的社會如何因應需求給予資源平等的生育與養育權?
另外一個必須正視的需求是單身者申請代理孕母,世界上有 53 個國家和地區訂定人工生殖法,其中 20 個限定已婚夫妻才能使用人工生殖。在台灣《人工生殖法》規定,即便單身女性保有健康的卵子,也無法在結婚之前人工授精成胚胎,孕育自己的子女。中國在女性申請凍卵時則需要出示身份證、結婚證、準生證。
台灣邁向新生嬰兒不足、人口老齡化社會,單身女性是否能擁有生育權,即將成為未來的重要議題。
看向美國單身母親組織 single mothers by choice,裏頭的單身母親有三種懷孕途徑:60% 是通過捐精的試管嬰兒手術來懷孕,另有 20% 是領養,還有 20% 是跟認識的人或者性夥伴透過性行為懷孕,無論是哪一種,這些母親最後都沒有邁向婚姻,選擇獨自撫養孩子,他們有相當的經濟能力與生活水準,可以給孩子充裕的生活環境。(同場加映:【孕事專題】當代的領養議題:想當媽媽,能不能不自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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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冰島許多年輕女性也選擇非婚生育,國家支持擁有小孩的單身女性依然享有家庭育兒的社會福利,女性也更能選擇自己理想的生活模式。人們不再通過人類學的 Rite of Passage 經歷結婚生子的「完整人生」:韓國有「三放一代」之說,放棄戀愛、放棄結婚、放棄生育;德國單身和同居但不結婚的人數占青壯年適婚人口 47%;日本 30~40 歲的「剩男剩女」佔高達該年齡人口 2/3......。全球化的婚戀觀改革,個人主義先行於家庭主義,讓人們重新思考「結婚」與「生子」的排列組合與多種可能——結了婚不一定要生、生了未必要結婚、完整的一生未必要結婚與生子.....。
非婚生育不是道德問題,而是選擇問題,人工生殖技術可能幫助家庭長成更多元豐富的樣態,孩子可以是親生的、代理孕母孕育的、人工受精的、收養的,打開對血親或家庭的執迷,愛不僅是一夫一妻一生一世,除了結婚生小孩,人們該有更多空間去釐清自己所需的親密關係,或許我們能善用人工生殖技術與收養制度,去創造一個賦權非血緣的親密關係社會、尊重單身女性選擇的法律與政治,走向自己的後家庭時代。
非婚生育
在受胎期間或出生時,其生父母無婚姻關係的生殖過程。透過此生殖過程成為的母親為非婚母親,子女為非婚子女。非婚生育權主張消除單身歧視與單親歧視,爭取支持非婚生育母親照護家庭的法律與福利。
非婚生育母親過去被稱為「單親媽媽」,在近年因多元家庭想像有了充權面貌——非婚生育母親可能透過主動性選擇,以人工生殖或自然懷孕成立一個非婚生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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