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4日 星期一

親職與事業兩難?北歐經驗:整個國家一起養小孩才是王道

從問卷調查著手,理解社會結構下台灣的親職教育,看見北歐國家的教養經驗,期待給予社會更多元的親職想像。

家中寶寶剛出生,誰來照顧?有些家長偏好「自己」帶,而這「自己」有九成以上是媽媽。那工作呢,要離職,還是換離家近、不常加班的工作?爸爸一份薪水養得起一家嗎?請上一代幫忙,會不會吵架,每天往返接送會不會太累?請別人照顧,信得過、付得起嗎?這應該是懷胎十月中,所有家長左思右想、百轉千迴的大哉問!

我們(註1)做了一份調查,想知道台灣現在育有兩歲以下幼兒的家長,最喜歡的托育安排為何?結果發現,雖然有四成家長認為「在家專職育兒」最理想,但有六成的家長希望可以找到妥適的方法繼續工作。

註1:《105年度建構托育管理制度實施計畫之成效評估方案》,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委託研究。

結果發現,事與願違者不少:家長屬意祖母照顧的僅約兩成,但實際上是祖母在照顧的卻逼近四成;希望兼顧工作的家長雖有三成,真能如願以償的卻只有一成!更有意思的是,我們明顯看到「性別及階級」的影響:對那些無法擺脫沉重母職與低薪、長工時的勞工家庭來說,照顧成了逃不掉的義務;而經濟稍寬裕的家庭,才有資源去選擇育兒方式。(推薦閱讀:雙薪家庭當道!荷蘭「安親媽媽」到府育兒服務

養兒育女的第一個囚犯困境:性別化的照顧選擇、處處可見的義務性母職

是否注意到,這些所謂的「選擇」,影響的不僅是「家長」(當然多數是媽媽),也牽涉許多長輩(當然很多是祖母)的生活安排,以及保母和幼稚園老師的勞動樣貌。而這些「照顧者」,不論有酬無酬、親屬或專業,九成五以上都是女性!

以台灣五都育有嬰兒家長為例,當問到「你是否贊成女性從事全職工作?」答案隨身分而不同。50% 的受訪者贊成結婚但還沒生小孩的女性,可以全職工作,但只要有了學齡前小孩,贊成比率驟降到 14%。

這個支持女性工作的態度轉變,也如實反映在就業行為上:2011 年,台灣當代有偶的女性在成為媽媽前的勞動參與率高達 75%,當媽媽後(子女均在三歲以下時)降為 61%。可見從「妻子」到「母親」,至少把一成五的女性「擠」出職場。當然,在性別文化尚未完全解構的當代,多數疲於奔命的是女性!有人輪替的雙親尚且如此,無人可換手的單親處境又有誰看見?(推薦閱讀:瑞典震撼教育:六星期的課程,勝過四年的台灣大學教育

優質、平價與勞權,養兒育女的第二個囚犯困境

在家戶內的托育選擇,會面臨照顧與工作的兩難,也可能有照顧責任性別化的疑慮。那把孩子送給專人照顧,又會遇到怎樣的困境?

以收入中上的家庭來說,也就是收入約為 68000 元的家庭,相較於全台保母收費的中位數 15000 元,托育費就占這些家庭所得的 22%。也就是說,那些月所得低於 68000 元的育兒家庭,連第一胎都無法送托,哪來生養第二胎的能力?甚至第一胎都無法送托。這種情況下,誰會被迫留在家裡無酬承擔那份多數人付不起的勞動?

如果放任市場機制決定服務價格,所得/階級這把刀,把有類似照顧需求的家長,硬生生地切成零碎的光譜。下頁圖就活生生展現了,當這個社會仍只把托育當作私人的「妳/你家的事」,那麼,托育安排就不是個人選擇,而是活生生的性別與階級的交織產物。(推薦閱讀:與體制分手!我和孩子的自學教育之路

怎麼解這個性別與階級交織的套?


實際照顧安排——依家庭收入分(2013 年)(配圖二)

托育:從婆婆媽媽的家務事,到政府市場聯手的天下事

北歐國家的經驗告訴我們,光是「雙薪」不足以兼顧照顧與就業,「整個國家一起養小孩」才是王道。福利國家存在的意義,就是要減緩不同家庭與階級衍生的不均等,讓兒童受照顧的權益不受出身影響,讓父母在就業與照顧間有選擇的「自由」,不用只憑運氣(長輩有無)、拚實力(薪水多寡)、等老闆慈悲、看同事臉色。

台灣連續幾年榮登世界最低生育率的「殊榮榜單」,每年新生兒數量從動輒四十萬一路下滑腰斬到二十萬以下,政府開始意識到狀況,2001 年「社區保母系統」成了督導訪視、協助媒合、處理保親爭議的公正第三方。這些措施試圖讓服務品質更標準化,贏得家長的信任。2008 年政府補助聘用證照保母的家長 3000 元以減輕照顧成本,透過國家的補貼減輕家長負擔。(推薦閱讀:【性別觀察】第一夫人與無薪嬌妻,誰來買單我的情感勞動?

2014 年「保母登記制」再上層樓,保母必須要登記才能執業,否則會被取締罰款,把托育服務從檯面下的黑市工作變成正式勞動力的一環。這個制度也同時明定,政府應該介入管理保母托育收費,讓保母擁有合理的收入,足以養活自己,也無從哄抬價格。

「回歸自由市場」的論述效果

然而,補助政策一路叫好又叫座,隨之而來的定價企圖卻飽受挑戰。但如果資訊不透明、規範不清楚、管理不落實,自由競爭的結果可能是壓低成本、提高價格以擴大利潤,未必是有品質的服務。政府能不能把關,落實輔導規範與管理,才是關鍵。況且,照顧真的可以像商品一樣,完全以市場法則運作嗎? 只要國家角色與企業責任在照顧這件事上繼續缺位,不管家長怎麼安排托育,都不算是真正的「選擇」或「自由」,只是階級與性別交織的產物。台灣的托育,要從受困於性別規範與階級條件的這端,走到人人都享有各種可能且能夠真正「選擇」的那端,不管在財政上、制度上、法規上、治理上、空間上、觀念上,都還是漫漫長路,需要更多人的共同關注與努力。

中正大學社會福利學系副教授|王舒芸

托盟發言人|王兆慶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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