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8日 星期一

跨性別者心聲:不需經由性別重置手術,才能爭取身份認同

Q 先生(化名)有一本英國護照,上面印著一個「M」字。讀完大學回到香港,身分證卻印著「F」:「我們跨性別者的人生,就如很激烈的拳擊比賽⋯⋯」

文|Seb


圖片|立場新聞提供

Q 先生(化名)有一本英國護照,上面印著一個「M」字。讀完大學回到香港,身分證卻印著「F」⋯⋯

Q 是一位跨性別男子,曾進行胸部切除手術,但因擔心手術風險拒絕重建陰莖。香港政府拒絕讓未完成整套性別重置手術的跨性別者更改身分證的性別,於是他決定提司法覆核挑戰政府做法。案件經過七次延期後,明日(2月1日)下午就會有判決。

「我們跨性別者的人生,就如很激烈的拳擊比賽,我的人生經歷很多痛苦,除了身心不一樣,還有家人不接納和社會的歧視,有如拳擊比賽般被打至遍體鱗傷。」他視拳王阿里(Muhammad Ali)為偶像,因為他無論跌得多痛,也能重新站起來。

三名司法覆核申請人 Q、R 及謝浩霖(Henry Tse)均以男性身份生活多年,接受了賀爾蒙治療,以及已經完成部份性別重置手術(Sex reassignment surgery)、即是進行了胸部切除手術的「跨仔」。

根據香港入境處現行制度,跨性別者要完成整套性別重置手術,方能更改身分證上的性別。所謂整套性別重置手術,就是法例要求,由女變男的「跨仔」做移除子宮及卵巢,以及重建陰莖的「下身手術」;而由男變女的「跨女」,則要切除原生陰莖及睾丸,並建造陰道,他們身分證上的性別,才能修改。

「跨仔」變性手術風險高,加上現時技術效果欠理想,他們與很多「跨仔」都選擇不做「下身手術」,但政府以此為修改身份證性別的條件,引致他們無法修改身份證上的性別,當他們在生活上要出示身份證時,會感到困擾和受侮辱,甚至可能會因而被歧視和受到騷擾。

Q 先生:下身手術風險大 沒必要傷害自己

「等了很久,沒想過會等這樣久。」早於 2015 年率先提出司法覆核的 Q ,在判決前獨家接受《立場新聞》電話專訪,稱從來沒有想過會一拖再拖、延至現在才有判決。

Q 赴笈英國唸大學時,成功申請修改了他英國護照上的性別變為「男性」,那時他對自己的「跨仔」身份覺醒了不久,並開始了賀爾蒙治療。既然開始性別轉換過程,他就萌生改護照性別的念頭。他在當地獲得一封由性別專家(gender specialist)撰寫、證明他跨性別身份的信,連同表格和護照,一併寄回英國護照署。

「當我打開個新護照,看到上面寫『M』時,當然好開心啦!鬆了口氣,真係好開心。」Q 笑稱。「 英國真是很開明的國家,政府也會照顧人民,不像香港。」

這是他在身份證明文件上,第一次獲得確認他的男性身份。

大學畢業後回港後,Q 進行了胸部切除手術,不過沒有打算做「下身手術」,因為手術風險大,不時要入院「修下佢」,甚至有人在手術後出現「漏尿」,結果每天也要穿尿片。「重建陰莖一定不會做,因風險很大,要抽肉抽骨,我覺得沒必要這樣傷害自己的身體。這是很複雜的手街,做得不好的話手尾好長。」(推薦閱讀:50 歲後勇敢當女生!澳洲第一位跨性別牧師

世界多國如英國、加拿大和荷蘭等地,已不需要完成整項性別重置手術,就可以修改身份證明文件上的性別。Q 認為,香港政府要跨性別者冒上這些手術風險,是很「落後」的做法。

眼見《性別承認法》遙遙無期 萌司法覆核念頭

「W 案」是香港跨性別人士平權寫下歷史一頁。跨性別女性 W,在接受變性手術後,獲簽發新的身份證和護照,並打算與男友結婚,不過卻遭婚姻登記處拒絕。2008 年她提出司法覆核,經在高院和上訴法院敗訴後,2013 年終審法院裁定 W 勝訴,可以與她的男友結婚。但終審法院亦同時下令,暫緩執行裁決一年,允許政府有更多時間修改法例,促使政府成立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跟進立法工作。不過只聞樓梯嚮,政府拖延多年後,到去年年中,才就應否設立性別承認制度等進行公眾諮詢。

2015 年,他入紙申請修改身份證的性別,卻因他未有完成「下身手術」而遭入境處拒絕。局限於現行制度,《性別承認法》立法又遙遙無期 [註 1],Q 覺得要為自己和其他跨性別者爭取權利,開始萌生提出司法覆核的想法。

「現在我能做就是搞司法覆核,通過司法機關去做。如你不迫政府做,政府覺得沒有強制性就不會做了。」


2017年11月25日,香港同志遊行有一萬名市民參與。圖片|立場新聞提供

初中開始覺醒性別身份 校內備受壓力

由小學開始 Q 就喜歡足球,最鍾意的球星有「萬人迷」碧咸(大衛・貝克漢)和 C 朗(C 羅)。與一般球迷不同,他不單止欣賞他們的的腳法和「靚仔樣」,而是想成為他們——想成為如他們般球技和外貌都出色的男性。

「我覺得那些足球員好型、好想學他們。由細到大的偶像,全部都是男人的,沒有一個是女人。」

Q 從小有男性化傾向,在步入青春期,身體第二性徵開始發育後,愈來愈對覺得不屬於自己的身體感到「辛苦」。升上基督教男女中學後,更形容學校生活「痛苦」、尤如「地獄」,「本身覺得自己是男仔,但被迫要做另一性別,所以覺得好辛苦,與同學相處有很大困難。」

初中時,Q 曾與男仔校隊一起訓練,諷刺的是,他是在球場上強烈地感到在性別夾縫中掙扎。「他們會覺得我是女仔,所以有點排斥我。當時打波時好像兩頭唔到岸 — 跟男仔踢,我體質不夠強;跟女仔踢,我又覺得自己性別認同不是女仔。」

最「難頂」的是當男生可以穿校褲,每天自由自在地打波、上堂、笑鬧,自己卻要委屈地穿上校裙、做個女生。「好難受,日日都要對著件我不應穿的裙,覺得好煩。」

認識跨性別友伴獲支持 願為群體爭取權益

除此之外 Q 又憶述 ,每日不斷被人以「女的名字」稱呼,對他造成很大壓力,終於高中時有一天再忍不住,舉手要求班主任停止以「女仔名」叫他、要求改為以他自選的「男仔名」稱呼。

「但他們不肯這樣做,他們覺得女仔就係女仔,但我谷住(憋住)覺得好辛苦。」Q 說。「我覺得他們不尊重我有決定自己名字的權利,我感到憤怒,但當時沒什麼可以做。那時沒人明白、沒人知什麼是跨性別,連我自己也不知,更沒想過可以變性。」

一向獨來獨往的 Q, 在赴英唸大學前,認識了一班跨性別朋友,才慢慢開始了解自己原是個「跨仔」。在進行訪問時,首次接受訪問的 Q 頗為沉默寡言,不會主動說話,為保護自己,不少細節也不願詳述,回答有時會一兩個字就講完。但當提到這班明白他景況的朋友時,他語調變得主動起來,可想而知進入了這個接納他的群體,對他有多重要,不難理解為何他願意提出司法覆核,為跨性別小眾爭取權利。

「我認識到他們前,很多時會自己一個人,覺得沒有人明白我,有了跨性別朋友後,真是好像見到希望、見到光。」(推薦閱讀:跨性別模特兒,傾聽身體的聲音

外表與身份證性別不符 入境遇尷尬

對於他與其他兩位「跨仔」的司法覆核,一般人可能會問:跨性別者身份證上的性別,不「做齊」性別重置手術就修改不到,究竟有何大不了?為何要著緊到提出司法覆核?

Q 沉默了好一會,然後提到一次到澳門旅遊,過境時海關人員拿著他的身份證,問:「呢個係你嚟呀?(這個是你嗎?)」 Q 心下驚了一驚,立刻望望附近在排隊的人群,鬆了口氣,幸好他們企得夠遠,應該聽不到他們的對話。Q 低聲地說自己是跨性別者,那名關員就讓他過關了,不過 Q 最記得行經時,那名關員的眼神。

就是無數這樣因不能修改身份證性別,而造成的日常生活「障礙」,日積月累起來,對跨性別者身心造成巨大壓力。例如有跨性別者見工時要出示身份證,會擔心因與外貌有別,僱主不知會否生偏見而不聘用;有「跨仔」會因在診所被姑娘稱為「小姐」、收信時信上被稱為「女士」而感到受壓和不開心。

不少跨性別者甚至會選擇,避開要用到身份證的場合,譬如有「跨仔」即使外表已是男性,但心底仍深深擔憂在公眾場合被人質疑,故不會去公眾游泳池和公共廁所,甚至連 gym 也不做了。

另一次又是要用到身份證的場合,Q 與家人到銀行想開聯名戶口,銀行職員請他們等一會,拿著 Q 的身份證到外面問同事,Q 聽到他低聲說:「這個人望上去是男,但身份證上是女喎。」後來,有人遞了張字條給這位職員,結果在新戶口資料,仍舊「尊稱」Q 為「Ms.」(女士)。「不是太舒服,我那時也費事拗,唉,我也不想再說下去了。」

若今次司法覆核敗訴,他必定會上訴至終審法院;若勝訴的話,他勸政府不要上訴,「最好唔好啦(最好不要啦)」。他稱,2008 年跨性別女性 W 欲與男友結婚被拒,進行司法覆核,最終 2013 年終審法院判 W 勝訴,「我相信最終無論怎樣打,我們也是會贏的,倒不如政府不要再上訴。今次我們贏了的話,(政府)不如多花時間去搞《性別承認法》吧。」

性小眾平權立法層面舉步為艱 效阿里絕不放棄

當推動有關保障性小眾權益條例,在立法層面舉步為艱之下,近年不少本地性小眾群體會通過司法覆核成爭取權利,當中較著名的包括「W 案」是香港性小眾權益的重大案例;「QT 案」,去年 7 月終院確認英藉女同志 QT 可以受養人身份留港,判入境處終極敗訴等。「現在愈來愈多,反映了政府唔做嘢(政府不做事),性小眾可以通過這條路爭取。」

在 Q 的 Facebook 專頁,頁面相他放上拳王阿里和他的名句:「當比賽僵持不下,只有曾經被擊敗的人,能夠從靈魂深處找出力量,勉力去勝出。」他十分欣賞阿里面對逆境,也絕不放棄的態度,認為作為跨性別者,即使有很困難痛苦的經歷,也要堅持下去。

在 Q 的 Facebook 頁面相是拳王阿里,以及他的名句:「當比賽僵持不下,只有曾經被擊敗的人,能夠從靈魂深處找出力量,勉力去勝出。」

他不諱言在香港「跨性別人士是痛苦的」,在跨性別平權方面,仍有很大進步空間,但已比十年前有些微進步。「十年前,讀中學時也不知有性別認同障礙,我也不知自己是這情況,老師當然不明白。現在有更多人明白,什麼是性別認同障礙、什麼是跨性別。」

這十年來,Q 本身也有很大改變,「做返自己」後變得開朗、自在,也不再像在開始賀爾蒙治療前那般要刻意去壓低聲音。

最後,Q 主動提到一個有關男生校服的故事。

他一直都有願望想穿男生校服返校園,即使是一次也好;畢業後,他終於鼓起勇氣付諸實行,穿恤衫、打呔(打領帶)、著校褸,再問細佬借校褲(再問弟弟借校褲),第一次在鏡中,看到自己的男生模樣,好像心頭輕了、開心地鬆了口氣。

Q 穿上男生校服回校找老師拍照,老師們也有點愕然、氣氛有點尷尬,但也沒有說些什麼。

後來聽社工說,原來部份老師不太高興。

到近日有一則新聞,有本地少年「跨仔」要求穿男生校服,而獲學校老師批准,Q 看到報道後,覺得萬分感動,落下淚來,原來能在中學以男生形象返學,是他的一個願望。

「我唸書時,學校是不會讓我這樣做的,我又不知可以去看醫生『攞紙(取紙張)』說自己有性別認同障礙 [註 2]。現在他的學校卻知道什麼是跨性別、什麼是性別認同障礙,讓他穿男仔校服,所以我覺得很感動。」

總算看到有些微改變吧。

[註 1]:2008 年變性人 W 打算與男友結婚,卻遭婚姻登記處拒絕。2013 年終審法院裁定 W 司法覆核勝訴,促使政府成立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跟進立法工作。不過政府在拖延多年後,至去年才就應否設立性別承認制度等進行公眾諮詢。

[註 2]:美國精神醫學學會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5)在 2017 年,已把跨性別者此狀況去病化,改名為性別不安(gender dyspho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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