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律有性別差異,人要怎麼平等?」露絲・拜德・金斯伯格是美國唯一一位猶太裔女性大法官,一生致力於推動女權。性別平等,不是女性反過來壓迫男性,而是讓雙方都不再被性別框架所困。《法律女王》根據真人實事改編,來看看這位傳奇人物的故事吧!
「我從不因為我的性別要求特權,我只希望男人把腳從我們的脖子上移開。」她是露絲・拜德・金斯伯格 ( Ruth Bader Ginsburg ) ,1993年受美國總統比爾·柯林頓提名,為美國最高法院第二位女性大法官,一生致力於推動女權。
觀影前,我以為《法律女王》是一部題材完全照顧女性的電影;其實不然,這部片也深刻關心男性,並傳達何謂真正的性別平權。
妳是女生,為什麼來法學院?——「就是為了當律師,不然呢?」
《法律女王》根據真人實事改編。劇中,露絲是進入哈佛法學院的少數女生。她興奮不已,躍躍欲試,在課堂上勇於舉手發言,但教授總是優先點名男同學答題;這對她而言不足為敗,她精準挑出男同學言論的謬誤,並在男同學試圖打斷她時,說:「請讓我把話講完。」
(《法律女王》電影劇照|來源)
在1950年代,女性成為律師是特例。法學院院長在餐會上,竟一一詢問在場女性為何進入法學院。「因為我丈夫也是法學院學生,我希望自己能給他協助。我在替成為一個好太太做準備。」露絲諷刺又戲謔的回覆,讓在場其他女性啞然失笑,院長更愕然不已。
露絲以第一名的成績畢業後,露絲的女性、母親和猶太裔身份,讓她在求職之路屢屢碰壁。「女生當律師太情緒化」、「成績太好,可能很潑辣」、「何時生下一胎?」、「其他律師的妻子會吃醋」各式各樣的理由,將露絲拒之於門外。
退而求其次,露絲決定成為法學教授,以性別為觀點,教育對法律深具熱忱的下一代:「如果法律有性別差異,人要怎麼平等?」她看著這些年輕人們,有初生之犢的無懼,他們心還狂熱,主動起身,進行遊行或抗議。露絲感受到下一代的自由與蓬勃,但她深知,法律制度也要加把勁,才能夠跟上思想和觀念的變遷。
「這條法律,是對男人的性別歧視。」
露絲原先專心從事教職,直到丈夫馬丁·金斯伯格和她說了一個稅務案件——維森・菲爾德是終身未娶的鰥夫,獨自撫養老母親,他難以兼顧工作與照護工作,於是請了護士,但未繳納相關稅務。依照當時法律,唯有女性請護士時得以免稅,菲爾德因此吃上官司。
「制定這條法律的人,沒想過有『選擇在家的單身漢』!」露絲說,它假定所有家庭照顧者都一定是女性。這件事,對女人不公平,對男人也不公平。
露絲決定與丈夫一同接下這個案子。她開始奔走拜訪相關人物;也耗費許多心力整理上百條以性別為本 (basis of sex) 的法條。在學校擔任教授的露絲,法學知識淵博,但沒有出庭實務經驗,讓她在模擬與法官辯論時,被認為「搞砸了」且勝算渺茫。儘管不斷遭受挫敗,她卻從未放棄。
「我丈夫,是唯一不把我當花瓶老婆的男人。」
「你不相信,是因為史無前例。」面對諸多反對與質疑時,丈夫馬丁仍然相信露絲,成為她最有力的後盾。
我們不得不談談,這位在露絲人生中的重要角色:馬丁・金斯伯格,他是露絲攜手走過 56 年婚姻的丈夫,也是最瞭解她的靈魂伴侶。兩人結婚後,當他就讀法學院二年級時,露絲是同系一年級的學生。
(《法律女王》電影劇照|來源)
馬丁在女兒出生後不久便罹癌,病情嚴重時,甚至無法自理生活。讓我訝異的是,露絲並沒有選擇暫停學業來協助丈夫,而是持續勤奮不懈——除了顧好自己的課業,也替馬丁聽課、做筆記;同時照顧仍是嬰孩的女兒。
女兒珍成年後,和露絲多有頂撞,母女之間總是針鋒相對。馬丁常在爭吵中,擔任居中協調的角色,而非冷眼旁觀,呈現男性溫柔和貼心的一面。片中,你可以看到馬丁不時餵小孩吃飯、拿著鍋鏟下廚。他曾對露絲說:「男人也深受性別刻板印象所苦。」這是玩笑話,也是現實。
即使一個男人樂於從事家務,他還是會受到外界壓力,甚至被批評吃軟飯、沒能力養家。對男性而言,這就是一種性別壓迫。
在 《性別打結:拆除父權違建》一書中提及,性別壓迫來自於父權體制,它指的是男性支配和男性中心。(推薦閱讀:男性解放的性別選書:男子氣概,閹割了男孩的內在柔軟)
父權體制,強調「陽剛特質」的重要性。當男性從事家務工作時,容易被視為不夠陽剛。因此,被看作「天生」具備陰性特質的女人,以及向陰性特質靠攏的男人,都可能深受性別壓迫所苦。
性別平權:不為框架而活
在法庭抗辯時,露絲說,一百年前,法學院沒有女廁;自己身為女性,也不可能站在法官面前。不需要法律允許,「改變」已經在發生,但法律要保護改變的權利。
「整部憲法都沒提到『女人』。」「也沒提到『自由』,法官大人。」露絲舉重若輕地說。
法律和這個國家一樣,需要不斷完善。如果達到性別平等,馬丁可以自由自在成為家務勞動者;露絲也可以在職場叱吒風雲,不會因為奇怪原因被律師事務所拒絕,和所有男人擁有相等的權利。
真正的性別平權,不是女性群起、反過來壓迫男性,而是無論哪種性別,都不必被既有的性別框架束縛。
露絲和女兒珍・金斯伯格走在路上時,被路旁的男人調戲。露絲要珍別理他們,珍卻予以口頭反擊,那些男人立刻閉嘴。
「媽,妳不能讓男生對你亂講話。」珍毫無懼色地說。
露絲怔住——她的女兒看起來自由又堅定,而一百年前的女性無法做到。這不就是時代進步的意義嗎?
文|內容議題實習生 Irene
參考
[1] 《性別打結:拆除父權違建》, Allan G. Johnson ,群學出版
from 女人迷 womany.net https://ift.tt/2T83zaY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