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宥之南》,一本圍繞著性侵為主題的書籍,藉由受害者和加害者真實又細膩地敘述,以各自的觀感角度完整呈現,使我們得以看見一場性暴力對他們的影響。
文|甜心眼淚
第一次真正去接觸關於性侵事件的書籍應該是由《房思琪的初戀樂園》開始。 而《寬宥之南》,也是一本非常偉大的書。
關於性侵、約會強暴,由兩位作者寫成:
- 莎蒂絲 — 性侵受害者
- 湯瑪斯 — 性侵施暴者
是的,是同一個性侵事件,他們原本是一對熱戀情侶。這是一本由受害者與加害者合寫的書。(推薦閱讀:專訪《寬宥之南》作者 Thordis Elva,性侵發生16年後,她與性侵她的人共寫一本書)
這件改變他們人生大半數日子的事件,莎蒂絲努力在創傷之後復原,歷經了粉飾太平、自我厭惡、自我毀滅、生存危機、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而湯瑪斯則是因為罪惡感陷入嚴重的自我厭惡,同樣沒辦法與任何人建立親密關係。
莎蒂斯與湯姆 TED 演講截圖|Marla Aufmuth / TED
他們為了讓自己的人生能夠繼續活下去,兩個人一起鼓起了無法比擬的勇氣去重新揭開、面對這段青少年時期醜陋到無法直視的瘡傷。因為他們都知道,即使他們多麽努力地逃、多麽努力的讓生活繼續向前,那段回憶就像夢靨般不斷地將兩人抓回,浸淫在那噁心的綠色膿瘡當中。
這是一段長達八年的和解之旅,從性侵事件發生的幾年後莎蒂絲寫 email 告訴湯瑪斯,她想要原諒他開始。長時間的 email 往來,甚至這過程當中,也有因為情緒跟痛楚太過強烈而中斷,他們終於一起決定要在地球的另外一端,南非的首都開普敦,面對面進行為期十天的和解之旅,只有真的這麼做,他們生命中過去這個黑暗的章節才可能永遠結束。
雖然這是一本圍繞著性侵為主題的書籍,但有別於一般探討性暴力事件在社會、歷史上的脈絡,對於社會習慣性地檢討受害者、對於父權主義在社會上的每個角落的影響,從顯而易見到我們習以為常而沒有感覺到的性別歧視、性教育的不完善⋯⋯等等,這本書所描繪的甚少。但卻非常真實細膩的敘述兩個人(受害者、加害者)透過面對面在另一個國度相處,將發生的事情、對話的內容,以各自的觀感角度完整呈現,使我們得以一窺一場暴力對於當事者(以及身邊周遭人)人生的不同影響。更是給與這個社會一個機會去體認「也許我們以為是純粹的邪惡背後,其實夾雜的無知,且仍然存在著良善。」
「我並沒有要你為其他人施加的暴力負責。每個案例的掠奪者都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然而,若真要回答『你對我的生活造成怎樣的影響』,答案是你造成了連鎖反應,湯姆。在你灑出了我的血之後,我發現水裡全是滿滿的鯊魚。暴力所造成的傷害不會僅侷限在行為本身。」
我很幸運沒有辦法真正理解性侵事件當中受害者所經歷的痛楚,但是對於創傷本身能夠帶來的影響,卻是擁有很多共鳴。當一個傷害大到足以稱為創傷的時候,對於人的影響真的就是能產生以數年、甚至數十年一輩子的漣漪效應,會塑造改變一個人的脾氣性格。各種形式的暴力對於受害者的傷害絕對不是單單限於當下的單一事件。
「允許自己安心地活在當下。創傷最有破壞性的影響之一,是它會把你綁在某一個時間點上,要求你不斷回顧再回顧。那決定性的夜晚,那一刻。我們沒辦法抹去已經發生的事情,但是可以找到方式重新掌握我們的時間旅行,成為自願暫時回到過去的旅人,去做個了結或是發現新東西。而不是每當環境裡有事物引發痛苦的回億時,又被硬拉回去成為非自願的受害者。」
這是莎蒂絲在歷經多年痛苦回憶折磨之後所得到的心得與突破,她已經有能力在現在的時間當中,因為「自願」或是當下情況的需要而「暫時回到過去」去感受整理。她已經可以不再成為過去的奴隸—非自願的受害者,去經歷這些令人破碎的傷痛。但這段話很有趣的地方其實是:這是莎蒂絲對湯姆說的話。雖然乍看之下這適用於創傷事件的受害者,但如果以湯姆的角度重新去思考這段話,也是能夠有很深的提醒。
允許自己安心地活在當下,不再因為過去所犯的錯誤,將自己永遠關在思想的監獄裡面成為非自願的受害者—即使在事件的當下湯姆是所謂的加害者。
責備自己和為自己的所為負起責任是兩件非常不同的事情。前者只會不停餵養搖尾乞憐的自尊,而後者放寬眼光,去承認自己扮演的角色為何。
當我們成為一個創傷事件的加害者時,當我們知道這件事情沒有資格去期待對方告訴你說「沒關係」的時候,我們可以在知道事情永遠都會「有關係」「有很嚴重的關係」時,仍然負起應有的責任嗎?有時我會想說加害者應有的責任是什麼?是祈求對方的原諒嗎?但很多時候做到真正的和解幾乎不可能,書中的狀況這是需要雙方都願意付出極大的心力代價才有可能成就的。或者負責是不要再犯嘛?
如果受害者是仍然在身邊的親密對象,例如家人、戀人,覆水難收之後,負起責任是不是代表願意去接納對方的情緒?而這些情緒可能是延續著好長一段時間,甚至是以年為單位計算?身為加害者能夠去接受對方還沒有辦法在自己期待的時間內復原並原諒嗎?可以接受即使選擇原諒仍然有未處理完的情緒嗎?而在彼此一次又一次的情緒當中仍然謙卑的承認錯誤、同理傷痛而不是去指責受害者為什麼不好起來呢?可以承認在傷害中包括漣漪效應裡所扮演的角色嗎?(我指的是創傷事件而不是一般性事件)
那如果受害者已經不在身邊沒有交集了呢?該怎麼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未來不要再犯相同的錯誤這樣有負起責任了嗎?如果把時間的鏡頭拉回莎蒂絲跟湯姆還沒有開始和解,還沒有達成和解的時候(我想這會是大多數加害者的情況)。湯姆在強暴莎蒂絲之後就沒有再犯同樣的錯誤了(沒有再去強暴別人),也非常努力地去用其他的方式去彌補對莎蒂絲犯下不可饒恕的錯誤,他還去擔任社工輔導誤入歧途的青少年等等...但他的生活卻仍是一團糟。因為他始終沒有與自己和解,沒有與那個犯了錯的自己和解。他將愛他的人拒於門外,不論是家人還是很棒的對象⋯⋯,傷害以另一種形式繼續下去。
在莎蒂絲與湯姆的和解過程當中,有一度莎蒂絲很想要掐住湯姆的脖子對他吼道:
「如果我都願意原諒你了,你憑什麼不原諒自己?你的罪惡感對我沒有任何幫助。」
我想,或許能夠真正為自己行為負責最好的方式,除了不要再犯以外,就是能夠去直視過去自己那最醜惡的部分,然後好好的愛自己、與自己和解吧。這樣過去的傷害才沒有了延續的能力,也唯有如此,我們才能夠真正成為一個更好的人。
將這本書推薦給所有人,所有經歷過創傷的人,不論是加害者還是受害者或是事件周遭的人。從這本書可以看見原來愛、原諒、和解是如此的深刻。它將會以數不清的真摯話語、情境帶給讀者各種極具價值的啟發、共鳴以及安慰。
我們通常會找出方法來原諒我們愛的人,因為其他選擇的代價太大了。
「我原諒你的方式遠比你所知道的還多太多了。」
在故事的結尾,莎蒂絲對湯姆說:
「你這輩子的真愛很快就會出現了,比你想像得還要快。我很確定,非常確定。」
因為你現在已經沒有藉口把別人鎖在心扉之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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