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獲好評的電影《婚姻故事》是不是在告訴所有人:相愛的伴侶也只能注定愛成陌生人?
文|Yuton Lee
凌晨一點鐘,電話那頭是地球另一段、時差 12 小時的摯友。尚未步入婚姻的兩個人,津津有味地聊起婚姻這回事。我小心翼翼、不透露重要劇情地分享著最近剛看完的電影《婚姻故事》,好奇現實世界的婚姻,是否真是那模樣;對電影頗有研究的她則說,這部電影出自擅長書寫生活化台詞的編劇之手,整齣戲看下來必定非常貼近現實。
《婚姻故事》是由諾亞.包姆巴赫(Noah Baumbach)執導及編寫,並由亞當.崔佛(Adam Driver)及史嘉莉.喬韓森(Scarlett Johansson)分別飾演劇中的夫妻檔查理(Charlie)及妮可(Nichole)。故事述說一段婚姻的離散與家庭的凝聚,並藉由穿插於其中的離婚官司,揭開婚姻與家庭的結構性問題。《婚姻故事》可以是很個人的,專屬於查理與妮可的愛情與婚姻,也可以是整體社會在婚姻與家庭議題上的縮影。
整齣戲從頭到尾並沒有誇張、離奇的橋段,包含每次對戲的場景、每位演員的裝扮,以及每字每句的對話讀白,都是那麼的自然,而就在你隨著這些巧思,進入這個看似平常的故事當中,男女主角又以令人目不轉睛、頭皮發麻的精湛演技,帶領你邁入另一個層次,反思愛情與婚姻的本質。
愛情從來不是是非題,而是選擇題
《婚姻故事》令人窩心也痛心的地方在於,它告訴我們,在愛情裡,並沒有對錯,幸福與悲傷,不過是你我一次又一次面對愛情時,選擇的結果罷了。
身為女性,我最先看到,也最為動容的,便是妮可的際遇。從相識、相戀、結婚、生子,最終走到婚姻的結束,一路上的岔路對妮可而言,似乎不費工夫就能決定往哪走。是她對查理的愛不斷指引她方向,也帶給她無比的勇氣,即便在婚姻的終點,她的選擇仍然明確。她說道:「我認識他兩秒就愛上他了,即使愛他已沒有意義,我今生還是會愛著他。」
在下定決心揮別婚姻時,她仍發自內心為他的成就喝采;在兩人最激烈、不留情面的爭吵時,她仍不覺得稱呼他一聲「親愛的」;在婚姻結束後,她仍不由自主地屈膝蹲下,為他髻上鞋帶。她選擇繼續愛著查理,只是不再以婚姻的形式表達這份愛。(推薦閱讀:為你挑片|《婚姻故事》因為愛你,願意坦承我再也沒有愛下去的能力)
妮可對查理說:「我是你太太,你應該也要考慮到我的幸福!」查理卻反駁:「你曾是幸福的,你只是現在決定你當時並不幸福而已!」查理的話乍聽刺耳,卻令人無法辯駁,因為那確實是妮可的選擇,而當時的她或許真是快樂的。她清楚明白,此時此刻,她無法將錯全推在查理身上。
圖片|《婚姻故事》劇照
妮可讓我想到身旁許多非常優秀的女性友人,因為另一伴的工作而放棄自己原有的工作與夢想,其中不乏曾留學海外的高材生、帶領數十人團隊的資深主管、年薪遠高於另一伴的職場強人,以及真心喜愛自己工作者,而我認識她們時,她們卻都只是「某某人的太太」。
當然,類似的事情不全然發生於女性身上,曾有一位男性友人為了與女友步入婚姻,辭去工作、飛往異鄉,當時我問他:「不會覺得這樣犧牲很大嗎?」他卻回答:「我不覺得這是犧牲。當你很希望和這個人在一起的時候,那才是最重要的,你只是在做達到目標該做的事而已。」
《婚姻故事》演活了愛情令人揪心之處-它從來不是是非題,而是選擇題。妮可選擇用成全換來查理的成就,查理則用他對戲劇的熱情喚起了妮可對愛情的信念,即便妮可的際遇令人同情與不捨,查理卻也不是罪無可赦的大壞蛋,兩人各有各的犧牲與努力,並沒有誰真的就是「錯的那方」,而這正是最貼近現實生活的愛情。
婚姻不應該是放棄「我」,而是創造「我們」
「所有的婚姻到最後,不都是貌合神離嗎?」摯友淡淡地問。生活中,許多熱戀的新人成為最熟悉的陌生人,有些為了面子、孩子苦撐婚姻,有些則選擇放手,追求嶄新的人生。這或許是為什麼《婚姻故事》能產生如此巨大的共鳴-它談的不只是查理與妮可的婚姻,而是成千上萬對查理與妮可的婚姻。(推薦閱讀:「即使愛他已經沒有意義,我今生還是會愛著他」 《婚姻故事》電影金句,讓人嚮往的最終也讓人心碎)
當妮可初次與她的律師諾拉(Nora)見面時,她淚中帶笑地述說對查理的愛慕與怨懟,徬徨和掙扎交織而成的負面情緒,又因回想起曾經的甜蜜而變得更加複雜。她說:「我已經不知道我的品味是什麼,因為我再也沒有用過它。」為了婚姻、為了家庭、為了查理、為了亨利(查理與妮可的兒子 Henry),妮可放棄家鄉洛杉磯、放棄好萊塢的電影事業,她用遷就換取另一半的成就,她覺得婚姻讓她不再是自己,又或者,根本沒有自己。
圖片|《婚姻故事》劇照
對妮可而言,婚姻並沒有創造出「我們」,而更像是「你加上我」。「所以,當結果是你想要的,就是約定;結果是妮可想要的,就是討論?」諾拉對查理的尖銳質疑,道破了這段婚姻的不平衡。妮可的品味、喜好、意見與夢想通通都不重要,而這或許才是問題所在。
在劇中,我們不斷看到查理與妮可對彼此的熟悉與關愛,兩個人都能將對方的好,化為令人熱淚盈眶的文字,但妮可卻越來越不快樂。她發現,查理並不關心自己,甚至不關心婚姻該有的主體-「我們」,她的事業之所以獲得查理的肯定,是因為賺來的錢能投注在查理的劇場上。此時,她才驚覺,這段婚姻的失敗並不單純是誰不愛誰了,而是在這樣的關係中,妮可已逐漸失去自我,因此,唯有屏棄這段婚姻,她才能重生。
從戀人到家人,我們的角色不應該受限於社會給的劇本
《婚姻故事》除了查理與妮可間的主線外,家事律師的加入,也觸碰了婚姻與家庭在社會上普遍存在的結構性問題。「好爸爸這個概念,是 30 年前才發明的。以前都認為爸爸應該靜靜的、不在家、靠不住又自私,雖然現代人冀望改變,但是我們基本上還是全盤接受。」曾有過離婚經歷,並且長於打離婚訴訟的諾拉,用一種非常自然又帶著個人情緒的口吻,戳破這社會加諸於「父親」與「母親」的雙重標準。
短短幾句話,道盡社會的不公平,包含對性別的歧視,以及對婚姻定義的侷限-為什麼爸爸就該這樣?媽媽就該那樣?為什麼一定是一個爸爸加一個媽媽?不能是兩個爸爸、兩個媽媽,又或是其他組合呢?全天下的男人都是一樣的嗎?為什麼成為爸爸後,就必須按照社會對爸爸的期待與要求做出改變?同理,女性一旦為人母親,就只剩下單一形象的媽媽角色了嗎?
從戀人到家人,兩個原本獨立的人,相識相戀,經過不斷摸索磨合,步入婚姻,憑藉著對彼此的瞭解,找出相知、相處、相惜的方法。然而,當這個社會要求已婚者必須扮演特定角色,硬是剝奪了兩人共同探索平衡點的自由,破壞長久建立的默契,婚姻關係變得複雜且困難。如同查理與妮可,他們在生活習慣上高度互補,在才華成就卻是相輔相成,「男主外、女主內」的分工,無法同時展現各自最擅長的領域,也無法將兩人最完美的結合,終究要以離婚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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