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1日 星期一

諮商心理師談自殺:他們需要的,是找回存在的意義

自殺一直被社會所避諱,因此存在許多對自殺者的誤解。為什麼要傷害自己,結束自己的生命?讓心理師告訴你。

文|邱淳孝 諮商心理師

對大多數的人來說,很難理解為什麼一個人會想自殺,而大多數的人因為不理解,所以產生恐懼,也因為恐懼,所以會想逃避,會想輕忽與淡化其重要性。

這也就是為什麼,很多人在遇到有自殺危機的人時,會脫口而出:「他只是在吸引注意力,不要理他就好。」「既然他想死,不如去死一死。」「不要想那麼多,人生還有很多快樂的事,想想你的父母吧!」

不過,這些言論在想自殺的人耳裡,都非常刺耳,但那也是因為大家對於自殺,充滿了恐懼與不了解。(推薦閱讀:只會加油、努力、好起來?面對憂鬱症患者,關心請換種方式


圖片|來源

一、自傷不等於自殺

首先,要區分自傷與自殺的不同。這兩者同樣都是一種自我傷害,相同之處,是都有嚴重的情緒困擾,以及對自己的自我價值感低落;但背後的動力,還是有很大的不同。

自傷的人,主要有幾個動力:

(一)控制感

「當我用刀子在手上劃出一道傷痕的時候,我頓時覺得,身體裡的一些髒東西,好像慢慢地流了出來。而在那瞬間,有一種非常非常放鬆的感覺。好像我所有的煩惱,在那一刻,都已經不再重要⋯⋯」

這是一種在心理上看起來很弔詭,但卻是非常多有自我傷害的人,曾經描述過的一種體會。而我認為,之所以自我傷害能夠達到某種程度上情緒宣洩的效果,至少有兩個原因。

第一個原因是,在自我傷害的過程中,能夠感覺到某種「控制感」。在一個內心充滿痛苦的人心中,往往會覺得事情是失控的、情緒是失控的、傷害是不斷出現的,或許自己唯一能夠控制的,就是自己的身體──我能創造自己的傷口。

(二)轉移注意力

第二個原因是,透過這種強烈的刺激,來轉移注意力。透過肉體的痛苦,轉移心裡的痛苦。

不論是自殘、撞牆等,透過強烈、外在的刺激,造成具體身體上的痛苦,而這種身體上的痛苦,能夠讓自己把全部的注意力,轉移到身體上,而可以暫時地不用感覺自己心理上的痛苦。這種轉移注意力的方式,是讓情緒得以宣洩的其中一個原因。(推薦閱讀:為什麼割腕?之所以傷害自己,是為了抵擋內心痛苦

(三)感覺自己的存在感

在一個有強烈痛苦情緒的人心中,往往有個習慣,就是會給自己打麻醉針,以減緩心中的痛苦。那痛苦可能是被霸凌的痛苦、父母離婚的痛苦、對自己很自卑或自我否定的痛苦、人際孤獨的痛苦。

無論痛苦的來源是什麼,因為找不到好的宣洩情緒的方式,所以就用一種最簡單的方法:「不要感覺」,也就是前文所說的「情緒隔絕」的機制。

但是「不要感覺」,並沒有辦法真正解決問題。而且一個「不要感覺」的人,關掉了痛苦,也關掉了快樂。會感覺自己像是行屍走肉、像是個空殼子一樣。整個人空空的,失去了存在感。

而這時候,若能在自己的手上創造出一些傷口,創造出一些痛感,那會讓自己覺得自己好像還活著。

(四)吸引注意力

最後的一個動力,是吸引注意力,但其實「吸引注意力」並不是每一位自我傷害的人都會有的動力。

反過來說,在我的經驗中,其實大多數的人,並不希望自己自我傷害的事被發現。因為大多數會想自我傷害的人,對自己很沒自信,也會特別在意他人的眼光,因此一旦被發現自己自我傷害,必定會招來身邊的人過度的關心或是責罵。

對自己自我傷害的行為,也帶有許多羞愧感,所以若割腕,他們會選擇在手臂內側、大腿內側、衣服遮住的地方。這樣,就可以比較不被發現。

當然,也有另外一類的人,可能在意識或潛意識上,希望透過這種方式,讓身邊的大人們,知道自己正在痛苦。所以,他們以一種自我傷害的方式,變相控訴著身邊的人:「你看,都是你們害的,讓我這麼痛苦」,又或者在潛意識中,希望自己可以因為傷害,而被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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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殺

而自殺的人,背後則是不一樣的動力。

(一)想解決自己的痛苦

想自殺的人,並不是真的想要結束自己的生命,而是想要結束自己的「痛苦」。

例如有嚴重的失眠困擾或是高敏感的人,會過度地受外在環境、聲音影響,導致自己總是在高度警備狀態;又或是從戰場上退役的軍人、經歷過重大創傷的人,他們會在腦海裡不斷重複著一些創傷的畫面。

當然也包含嚴重的情緒困擾,如憂鬱症、躁鬱症、思覺失調症,或曾經歷重大事件,例如成功一輩子的大老闆,卻因為經商失敗而負債累累,從此一蹶不振,無法東山再起;或是相知相守的老伴,已經在一起六十年,兩人形影不離,但當其中一個人過世時,留下來的那一個,也不知道怎麼繼續活下去了。

而這些大量的,或反覆出現,無法停止的痛苦,會讓一個人無比「絕望」,這時,就會很想透過自殺,結束自己的痛苦。因為,那是他們所想得到,唯一的一個出口。(推薦閱讀:致陪伴自殺者的你:「他想結束的不是生命,而是痛苦」

(二)覺得自己是別人的麻煩

另外,自殺還有個意義是:「希望自己消失」。什麼人會希望自己消失?有一類的人,當他們覺得自己是身邊的人的麻煩時,就會希望自己消失。例如,可能是在生活中,不斷地闖禍的人,或是經歷大量被否定、責罵語言的人,還有可能反覆沒有辦法達到父母的期待,覺得這個表現不好的自己,是不被喜歡,甚至不值得存在的人。       

若走進這個人的心中,你會發現,這些人的內在往往會有一些很受傷,或被嫌棄的畫面或語言。

例如,她會記得爸爸說:「如果沒有你這個女兒,媽媽就不會氣到生病了。」他會記得姊姊說:「我要不是有你這個弟弟,現在也不會這麼慘。你最好可以消失。」

對很多人而言,即使知道這可能只是在當下情緒高漲,或是在衝突的情境下說出來的話,但仍舊會牢牢地記在自己的心中,成為困住自己的牢籠。

而這些「被嫌棄」的經驗,就會讓他們在心中相信「我是很糟糕的」,甚至相信:「如果我消失,其他人或許會更快樂吧。」

(三)找不到存在的意義──找回自由與控制感

第三類的自殺,是想要透過自殺,找回完全屬於自己的自由與掌控感。

因此有人會說:「結束我的生命,這是最後一件我能為自己做的決定。」怎麼說呢?有許多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並不能夠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成長。一有情緒,他們就會被責罵;一有自己的主張,就會被指責太過自私、背叛家庭、對長輩不禮貌。在身體上,他們每天下課之後就要回家,不能到處亂跑;在心靈上,除了考試、念書,當個乖孩子之外,其他事情都「太危險」,所以不能做。

在這種身心都被禁錮的情況之下,他們的靈魂,會慢慢地枯萎與凋零。

在這種被壓迫的情況之下,一個孩子的自我就會慢慢地被壓縮。有的孩子,會透過叛逆、與父母衝突,或者展現一些心理問題來求救,以爭取一些自我的空間。但有些孩子,並沒有辦法衝破這些枷鎖。

又或者我也聽過很多例子,孩子的外在表現高成就,但這表現是被父母的要求「逼」出來的。例如爸媽是醫生或老師,覺得自己的孩子也應該承襲家裡的優良傳統。不過,孩子雖然有「能力」可以做到父母的要求,但孩子隱隱約約可以感受到,自己做的這些事情,不是為了自己,完全是為了父母。

孩子的一生,都只是空殼,都只是為了別人而活。

因此,有些孩子會在完成了最後一張外在的學業成就表現之後說:「好,那我要走我自己的路了。」這是相對健康的做法,但也有人說:「在我畢業的那一天,我就要結束自己的生命。」希望用這種極端的方式,讓自己自由。

因此「自殺」,就會變成是一種極端地,獲取自由與控制權的方式。

《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一書裡,有一篇〈媽媽的遙控器〉,內容是媽媽買到了一個可以遙控孩子的遙控器。一開始,媽媽覺得如獲至寶,並且逐漸依賴遙控器的效果;而孩子,從一開始的順從,到後來為了反抗媽媽對自己的控制,做出一件又一件愈來愈失控的事情,甚至結束自己的生命⋯⋯在〈媽媽的遙控器〉故事中,完全體現了這種悲哀的過程:拿自己的生命,博取一點點,屬於自己的自由。

本文摘自邱淳孝的《闇黑情緒:接納憤怒、憂鬱、焦慮、嫉妒、羞愧、絕望、恐懼,你會更茁壯與強大》。由寶瓶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授權原文轉載,欲閱讀完整作品,歡迎參考原書。

闇黑情緒:接納憤怒、憂鬱、焦慮、嫉妒、羞愧、絕望、恐懼,你會更茁壯與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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