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被害者意識強烈的人,指的並不是實際遭受到什麼危害的人,而是把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所有壞事,全部怪到其他人身上的情況,例如:
「我之所以會變成這種個性,全都是因為父母的教育方法錯誤。」 「我之所以求職不順,都是因為面試官沒眼光、景氣不好,再加上政府毫無作為。」 「我的成績之所以不會進步,全都是因為教育體制太糟,還有老師的教學方式太爛。」
案例 2:被害者意識強烈的B小姐
症狀:認為自己的人生受他人或環境左右,自己完全無能為力。最近更達到放棄的境地,對任何事都毫無力氣。
何謂被害者意識的被害者?
首先,先來定義所謂的被害者吧!
這裡所謂的被害者,並不是指實際遭受到什麼危害的人,本書所定義的「被害者」,是把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所有壞事,全部怪到其他人身上的情況。
- 我之所以會變成這種個性,全都是因為父母的教育方法錯誤。
- 我的成績之所以不會進步,全都是因為日本的教育體制太糟,還有老師的教學方式太爛。
- 我之所以求職不順,都是因為面試官沒眼光、景氣不好,再加上日本政府毫無作為。
我沒有錯,錯的是「○○」,就像這樣,把所有造成負面事件的原因,全部怪罪到其他人或事物上頭,這種人就是「被害者意識強烈的人」。
被害者意識強烈的人認為:「自己的人生完全被其他人或環境所支配。」所以總是隨時抱持著無力感。對所有事物感到消極,甚至有人還沒開始做就先放棄。依賴性強,也有人把專注力放在討某人歡心上面。
另外,也有人因為自己的能力不足,反而逕自攻擊他人或是批判制度。把自己的不順遂,全都怪到毫無關係的他人身上,逕自怨恨那個人,做出在對方的社群網路上惡意留言等實際的報復行為,這些都是常見的案例。
對他人或景氣、制度等自己能力不及(無法靠自己的能力改變)的人或事物感到不滿的人,或許內心某處就有被害者意識正在萌芽。
為了照自己的心願,活出自己的人生,就算只有感受到一點點被害者意識也一樣,還是趁現在盡早處理吧!
圖片|Pixta
人生的天動說和地動說
與被害者相反的意識,當然就是最佳的解決方案。可是,本書並不是把「實際遭受某種損害的人」定義為被害者,所以「被害者」的相反詞並不是「加害者」。
那麼,在本書裡面,「被害者」的相反詞是什麼呢?
本書把被害者的相反詞定義為「主宰者」、「選擇者」和「責任者」。(推薦閱讀:覺得不夠快樂嗎?因為你活得太小心翼翼)
所謂的主宰者是指,擁有「自己的人生自己做主」的這種主宰想法的人。
被害者意識強烈的人用天動說來解讀人生,所以認為自己會受到其他人事物影響。事實上,我們從小就十分相信這種天動說。為什麼呢?因為我們小時候的人生,因為父母或與生俱來的環境而深受影響,這種影響有好也有壞。
因此,小時候我們必須一邊觀察父母或身邊的大人們的臉色,一邊想辦法討大人們的歡心。因為年級還小,沒有足夠的生活知識,對凡事總是無能為力,所以只能仰賴父母等身邊的大人,這是為了生存而迫於無奈的事實。
可是,隨著長大成人之後,如果不改變這種生存方式,自己的人生就會變成以父母為尊的人生。
在從事諮詢工作的時候,我也曾經碰過許多類似的案例。持續遵從父母(持續被父母所支配),過著討父母歡心的人生的人,從自我覺醒的瞬間開始對自己的人生產生懷疑,因為理想的自己和現實的自己有所落差而苦惱,在年歲增長而無法從頭開始的時刻,對父母產生怨恨。
主宰者意識較強烈的人,會以地動說解讀人生,相信地動說的人認為,只要自己採取行動,就可以改變他人或狀況。這種人擁有「與其抱怨黑暗或不平,不如主動點上亮光」的精神。
主宰者意識強烈的人,不管碰到好的結果,還是壞的結果,都會認為那是自己的行動所造成的結果。
可是,這裡值得注意的部分是,當出現壞結果的時候,並不建議貶低自己,或認為是自己的錯而責怪自己。這樣就跟自我否定沒兩樣,反而會削弱恢復力。
如果碰到出乎自己預料的結果,請不要把過錯怪在他人或環境上頭,如果原因在於自己的話,就請想想原因是什麼。然後,針對找出的答案努力改善,那才是最重要的。
只要擁有主宰者意識,並持續肯定自己的言行舉止,就能對自己身邊的人們或環境帶來肯定性的影響。雖然無法改變過去、他人和社會情勢,但我們可以改變對過去事件的解讀和自己的言行舉止。當然,未來也可以藉由今後的經驗累積,做出些許改變。
只要可以像這樣,抱持著「自己的人生自己做主」的想法,自然就能衍生出具建設性的行動。
哲學家羅素(Bertrand Arthur William Russell)的《幸福論》中提到:「聰明的人不會對可以預防的不幸坐視不管,同時也不會把時間和情緒浪費在無法避免的不幸上。」(推薦閱讀:專訪岸見一郎:我們不是變幸福,而是覺察此刻就是幸福)
主宰者會把意識集中在能夠靠自己的意志改變的思考和行動上,並且傾注全力;另一方面,則不會把精力花費在其他人等無法靠自己的力量改變的事情上。
現在的自己是過去選擇的結果
如果用減肥瘦身或課業學習來比喻的話,應該可以馬上理解,如果目光短淺,老是做出輕鬆的選擇,之後立足於中長期的觀點時,便會相當後悔莫及。另外,如果那個選擇與某人有關,就會對那個人產生強烈的怨恨。
跟大家分享兩個我實際輔導過的案例。
U 先生:「其實在學生時代,我很想去留學,可是因為家裡太窮,所以就放棄留學了。結果,現在的我只好從事這種非出於自己意願的工作。」
M 小姐:「學生時期談了一場戀愛。我曾認真考慮過和對方結婚,可是卻遭到父母親的強烈反對,結果,我和父母親建議的對象相親結婚。被迫和不喜歡的人結婚,現在的我真的很不幸。」
結果,不管是萬無一失的平順道路,還是順從父母安排的道路,選擇那些道路的人都是自己本身。這就是選擇者的想法。
事實上,即便是三餐不繼的貧困生活,還是有人能夠拼命打工賺錢,買下單程機票,飛到美國成功發跡;即便遭受父母親的強烈反對,還是有很多人選擇私奔,和心愛的人結婚,過著幸福的生活。這一切都是自己所選擇的。
或許聽起來有些不近人情,但事實上確實是過去選擇的結果,造就了現在的自己。不管怎麼說,做出最終決定的人不是任何人,其實就是你自己本身。
被害者的特徵就是責任轉嫁。另一方面,選擇者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而「責任者」這個詞語也就是被害者的相反詞。
能夠使人生目的和心理需求明確化,立足於中長期的觀點,選擇符合人生目的和心理需求的選項,然後秉持主宰責任,確實執行該選項的人,就是「主宰者」、「選擇者」、「責任者」意識強烈的人。
本文摘自內田和俊的《情緒恢復:告別玻璃心的韌性練習》。由遠流授權原文轉載,欲閱讀完整作品,歡迎參考原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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