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4日 星期四

被國家誘騙的慰安婦:「我只想吃到白米飯,卻被送到慰安所」

每年 8 月 14 日是國際慰安婦日,除了在這日子記憶慰安婦外,領你從過往的歷史看起,持續關注慰安婦議題,期盼政府落實主轉型正義,讓這些被國家誘騙的婦女能說出真正的史實,替自己發聲。

到底被誰「強行擄走」

所謂的「慰安婦」,到底是指哪些人呢?對韓國社會而言,一提到慰安婦,馬上聯想到的是「被日本軍隊強行擄走(「強制連行」)的清純朝鮮人少女」。不過,對慰安婦問題否定論者而言,慰安婦指的則是「自願隨軍而行的賣春婦」。慰安婦問題討論的核心,正是關於這些受害女性的「道歉與補償」。然而,20 幾年來,日韓兩國的人民,對於這兩種不同的社會記憶,始終對立爭執不斷。

讓慰安婦的存在能夠廣為人知,是從日本人開始的。1973 年,記者千田夏光出版了《從軍慰安婦 無聲之女 八萬人的告發》一書,這是第一本有關慰安婦的專書。在此之前,許多小說或手記類的作品裡,也可以看到慰安婦角色的出現,但說到以慰安婦女性為主題的書寫,這本書可說具有劃時代的意義。作者千田夏光在該書的出版後記,說明了他的執筆動機。(推薦閱讀:南韓首度公布慰安婦 18 秒錄像:歷史上消失的她們

我開始對慰安婦有興趣,是在昭和 39 年每日新聞社發行攝影集《日本の戦歴》的時候。這本攝影集是《毎日グラフ》的別冊,收集了 15 年戰爭期間,每日新聞特派員所拍攝的主要照片。原始照片有兩萬數千張,從挑選到編輯,都是由我負責的。

在成書的作業過程中,有數十張女性的照片讓我覺得不可思議。有些看起來像是朝鮮人的女性,跟著部隊一起行軍。那種頭上頂著行李箱的模樣,我也常從朝鮮女性身上看到。還有一些照片,背景看起來應該是佔領(中國)沒多久的時候,裡面有穿著和服坐在車裡的女性,有梳著日本式髮型的女性,她們的身影被中國人以輕蔑的眼光注視著。翻看照片的底片說明,其實並未有任何「慰安婦」的字眼。然而,就在追查這些女性的身分時,我第一次知道了所謂的「慰安婦」存在。(千田,1973,215 頁。旁線強調處為引用者所加,以下皆同。)


《蘆葦草之歌》劇照

「背景看起來應該是佔領(中國)沒多久的時候,裡面有穿著和服坐進車裡的女性,有梳著日本式髮型的女性,她們的身影被中國人以輕蔑的眼光注視著」這段文字,或許是最貼近 15 年戰爭時期「朝鮮人慰安婦」形象的描述吧。為何朝鮮出身的慰安婦,會梳著日式髮型、穿著和服,出現在日軍的中國佔領地區呢?又為何她們會被中國人所蔑視、看不起呢?這段頗具象徵性的描述,值得我們深入去思考。

那些照片所呈現出來的意象,迄今從未在慰安婦相關研究與討論中被關注過。然而,若不深入思考「朝鮮人慰安婦」的含意,有關慰安婦是性奴隸或賣春婦的記憶鬥爭,或許將會永遠持續下去。「朝鮮人慰安婦」的本質到底是什麼呢?「慰安婦問題」的發生已經過了 20 幾年了,這個問題到現在都沒有好好被談論,一直被忽略、無視或沉默以對。這種規避本質的曖昧態度,其實不只出現在慰安婦問題上,也出現在其他歷史問題的爭議上,反映了日韓之間根本的矛盾。(推薦閱讀:用溫柔延續慰安婦生命記憶:專訪婦援會執行長 康淑華

在那本書的開頭部分,千田夏光是這麼寫的。

翻查《廣辭苑》,可以找到「慰安婦」的詞條定義:「跟隨戰地部隊移動並慰安將兵的女性」。這裡的「慰安」用過去式「した」來表現,正突顯了這些女性的悲哀。距離日本戰敗已經過了 28 年了,沒有任何人說出她們的故事。

不過,如果真有慰安婦可以自己發聲,我想,她們一定會這麼說:「我們的悲哀,絕不會永遠被時代遺忘的。」(同前書,6頁)

如後所述,千田對於慰安婦的理解,並非完全沒有問題。但千田確實看到了慰安婦的悲劇,並且認真地想喚起社會對她們的關心。

千田認為,慰安婦與士兵一樣,具有「愛國」的面向,都是為了協助完成戰爭任務而存在。本書的關心和主張也源於此,亦即,同樣是為國犧牲,軍人有辦法可以拿到補償,為何慰安婦卻無法可適用?千田的這個「愛國」觀點,比其後任何研究都更能正確地突顯出「慰安婦」的本質。

只要實際閱讀過朝鮮人慰安婦的證言集,哪怕只有一本也好,就會明白,目前所認知的「純潔少女」或「賣春婦」這些形象,都無法化約解釋慰安婦的面貌。但慰安婦問題的聲援者與否定論者,卻各自堅持著其中一種形象的解釋。這是因為證言的內容都很老套、公式,他們無法聽到別的聲音?或者,即使聽到了也選擇無視呢?

我並不認為,聲援者與否定論者都刻意如此無視歷史事實。我傾向相信,之所以會演變成如此各執一詞的狀況,是因為 90 年代「慰安婦問題」浮上檯面之後,許多相關的研究及發言,不再只是單純針對「日本軍隊」的作為進行歷史解釋,而是根據自己在現實政治的立場來表態。每個人都會受到時代的侷限。千田夏光出版那本書,雖然是基於對朝鮮人慰安婦的贖罪意識,一定程度上,仍然刻劃出了慰安婦整體的歷史面貌,而這也是因為他所處的時代氛圍讓他可以如此。

千田的書於 1970 年代出版,距今已有 40 年了,他特別到韓國找朝鮮人慰安婦,將訪談紀錄收入書中。換句話說,該書登場的原慰安婦女性,比我們現在看到的原慰安婦阿嬤年輕 40 歲。與現在相較更為年輕的她們,在書中生動地描述了自己的經驗。此外,使用過慰安所的軍人、招募慰安婦的業者,這些人也都在書中出現。除了既有的慰安婦證言集之外,這樣的作品在今天已經很難看到了。該書寫作出版的當時,慰安婦問題並未像今天這樣,被視為政治或國家層級的問題;當事人的發言,或許因此比較不受到時代的束縛。這也是本書特別重視千田夏光那本作品的原因。(推薦閱讀:還給慰安婦阿嬤一個家,永遠不算晚

「日軍慰安婦」既然是以「慰安」日本軍人為任務,當然成員中有很多的日本人。但慰安婦問題發生以來,這些日本女性反而沒有人發聲了,她們並未因為這個問題浮上檯面而受到重視。即使有舊日軍的士兵出面作證,但雇主或業者那些人,幾乎從未見他們發言過。這樣的情況,造成「慰安婦問題」的討論被化約在「日軍─朝鮮人慰安婦」的認識框架中,其他的要素都被抽離了。(後來才有荷蘭與亞洲其他地區的女性受到關注。)

至於業者或雇主,以及慰安所的管理員,這些人物常會出現在朝鮮人慰安婦的證言裡,因為,通常也是這些人將她們帶到慰安所的。(《証言集1強制的に連れていかれた朝鮮人慰安婦たち》,5 頁。以下簡稱「《強制》1」)然而,正如前述,這 20 幾年來,朝鮮人慰安婦「和服裝扮」的含意始終隱而未顯;業者的存在意義,也幾乎未受到聲援慰安婦的研究者及社運工作者注意。直到最近,才開始有研究者指出業者的角色:「1920-30 年代時,社會流動快速,那些女性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大多想擺脫現狀。業者利用這心理,巧言拐騙,慫恿她們離開家族保護範圍,趁機帶到慰安所。」(小野沢あかね,2012)


《蘆葦草之歌》劇照

事實上,在日本殖民統治之下,有不少朝鮮女性是因為渴望求學或只是想「吃到白米飯」,就被朝鮮人或日本人業者拐騙到慰安所。(朴裕河,2005)而且,讓慰安婦女性身心飽受摧殘、留下永難抹滅傷痕的,不是只有日本軍人,也有很多是中間業者與雇主。那些主人「用鐵棒打我們」(《強制》1,63 頁)、「藉口說我們拒絕接待軍人,對我們拳打腳踢、甩巴掌」(同前書,78 頁)、「偶爾都沒有軍人來,主人就會遷怒,說我們沒有好好待客才會如此,然後毫不留情地痛毆。」(同前書,79 頁)

將朝鮮貧困女性帶到戰場上的,主要是朝鮮或日本業者。前面提到的千田夏光那本書裡,就收錄了業者的訪談內容。這個業者是千田「花了好幾個月的時間」才找到的,他是「昭和十三年,中支派遣軍首度招集直屬慰安婦時的掮客(「女衒」)」。(千田,1973,24 頁)千田指出,當時「第一位慰安婦,雖然是軍隊說要召集的,但直接的招募作業並不讓軍人去碰」,因為不能讓招募慰安婦的工作「弄髒軍人的手」。(同前書,25 頁)「日本陸軍把這些既非軍人軍屬、也非軍隊御用商人的人物(業者),送去搭乘運輸船,跟著軍隊前往戰場。」值得注意的是,當時「業者」的角色也有點類似賣雜貨、跑腿的萬事通(「便利屋」),能提供任何軍隊所需的生活物品。(推薦閱讀:傷痛不該被抹滅,史實不該被扭曲:六個論述替慰安婦阿嬤發聲

實際上,在當時的朝鮮社會,誘騙、賤賣年幼少女的事例時有所聞。例如,朝鮮半島上發行的《每日新報》,就曾有以下的新聞報導(1937 年 1 月 11 日)。

金濟郡月村面延正里的崔在顯(音譯)(37 歲)與其妻李孫娘(音譯)(24 歲),數日前合謀,共同誘騙同面同里的金仁燮(音譯)之次女楊根(音譯),以 50 圓賣給郡山部改復町二丁目的中國料理業者張宇景(音譯)當「酌婦」(陪酒女招待)。簽約時遭到警察逮捕,目前正接受偵訊。(《戦時体制期朝鮮の社会相と女性動員—「毎日新報」を中心に》,2007 年,55 頁。以下,簡稱《女性動員》)

誘拐年僅 12 歲的少女、將其賤賣去當酌婦的往往是同村的人。與此類似的報導常可在報紙看到,列舉標題如下:「150 名可憐少女慘遭犧牲,綁架惡魔河允明(音譯)夫婦罪行加重)」(1939 年 3 月 7 日)、「哄騙說能找到工作,到了才發現是妓院,馬上被囑咐『先帶去洗澡,然後化妝』」(同 14 日)、「以娶媳婦為由強迫其賣淫的壞蛋,誘騙賤賣鄉下女孩被發現,東門署接受檢舉偵訊中」(同 17 日)、「一網打盡誘拐農村女孩的四魔人,水源署偵訊中」( 同年 4 月 30 日,以上皆出自《每日新報》)

我們從 1990 年代現身的某位原慰安婦的經歷,可以得知當時朝鮮社會中「業者」的角色與慰安所之間的關係。這位慰安婦的朋友慫恿她說:「有人可以幫忙找工作,我們一起去日本吧!」她認為「反正不管在朝鮮還是在日本,都一樣會很辛苦,不過聽說日本比朝鮮更好生活,就跟著離開家鄉了。」到了日本,接待她的是對「朝鮮人夫婦」,提供她住所、飲食以及衣物(以上,《強制》1,62 頁)。後來,她又從日本出發,經過台灣,到中國廣東的慰安所工作。另一位原慰安婦則是因為自己比別人晚進小學,覺得不好意思,不想再上學而離家出走。(《強制》1,75 頁)她到光州去別人家做家事,幫傭了幾年後,也去慰安所工作了。關於當時的情況,她是這麼說的。

那時,我大概 20 還是 21 歲吧。有一天,我哄睡完嬰兒後,和鄰居的幫傭朋友聊天時,一個朝鮮男人和一個日本男人走了過來。兩個男人穿著西式服裝,看起來很年輕。他們問我:「在光州這裡工作領的錢有多少?」我回答:「沒有薪水,但供我吃住,也會買衣服給我。」「哪有這種事,朝鮮人實在很賊!」接著他們就說,如果我跟著他們的話,可以到日本的大阪去賺很多錢。這讓我很心動,也沒問是什麼工作就跟著他們走了。(《強制》1,76 頁)

實際上,從目前出版的慰安婦證言集來看,「被日本軍人強行押送帶走」(「強制連行」)的證詞,毋寧是少數。大部分見證者的說法,與這位幫傭女性類似,多是為錢心動而被業者誘騙離家的。

當然,軍方也難逃干係。在千田書中曾提到具體事例,指出招募慰安婦的工作是軍人直接委託給業者的;日後的研究中也發現許多相關資料,說明軍方確曾要求業者招募慰安婦(例如吉見義明等人的論文)。日本軍方確實有慰安婦的需求,也介入了慰安婦的招募與運送過程,這點可謂毫無疑義。


《帝國的慰安婦:殖民統治與記憶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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