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的時候可以約炮,有伴的時候不行」、「無論單身與否,都不該約炮?」對於約炮這件事情,一直是許多人私下敢談,卻搬不上檯面的事情。不過,到底約炮這件事情,對不起誰了嗎?
藝人陳艾琳前一陣子在個人 IG 限時動態透漏自己曾經約過炮的往事,讓社會上出現了許多不同的聲音,有的表示支持這是情慾自主的展現,有的表示只要是單身,有何不可以,也有人對她的印象幻滅,甚至也有人直接罵她比妓女還不如。
對於約炮這件事情,一直是許多人私下敢談,卻搬不上檯面的事情。不過,到底約炮這件事情,對不起誰了嗎?
單身的時候可以,有伴的時候不行?
我最常聽到一種支持約炮的說法是這樣的:「誰沒有過去,單身的時候當然可以約炮,因為身體是屬於自己的;但有伴的時候就不行,因為身體是屬於另一半的。」
這句話,其實潛藏著某種社會的價值觀在裡面:「你的身體,就某部分而言,是屬於另一半的。」
這樣的論點,看似合理,但這其實也是「支持約炮者約定成俗」的一番道理。
這時候,我會很想提出一個挑戰:「我們的身體,真的屬於另一半嗎?」
確實,有少數人是可以接受開放式關係的,也就是彼此在交往之中,依然允許自己的伴侶可以同時擁有不只一個伴侶,對他們而言,他們就會挑戰說「你的身體,真的只能屬於一個人的?」這樣的觀點。
無論單身與否,都不該約炮?
讓我們把範圍聚焦一點,回到約炮到底行不行這件事情之上。
陳艾琳說,約炮不偷不搶,甚至在陳艾琳的言論裡提到,約炮反而是單純的事情:「畢竟為了發生性行為、想發生性行為、偷拐搶騙的事情層出不窮」。
確實,我聽過這樣的例子:有人交往只為了做愛,為了避開「社會上對於約炮的反感」,因而只以發生性行為,作為交往的目的。
我甚至聽過對於處女情節的操作技法:有的女生為了把處女留給老公,只允許男友肛交,結婚後才能陰道交。
如果從這樣的角度來看,約炮或許正如陳艾琳所說的,是一件相對單純的事情。
然而,反對約炮的人,是沒辦法接受這樣的觀點的,對他們來說,「約炮就是一件讓人不舒服的事情,無論單身與否,都不應該發生。」
圖片|Photo by Hayley Catherine on Unsplash
一件事的對錯,常與我們的感覺有關
在《為什麼好人總是自以為是》當中,作者提出研究的論證,他提到:「我們都是先對一件事情產生了好惡,然後才舉出許多理由來試圖論證某件事情的對錯。」
仔細盤點我在前面說的這些例子,贊成「單身與否都不能約炮的人」,對他們來說,約炮是一件噁心的事情;而對於「單身時可以,有伴時不行的人」來說,單身時當然可以約炮,但交往時有開放式關係(在交往中同時和不只一個人發生性關係),似乎就是一件讓人反胃的事情。
修但幾勒!我們現在拿一個我們早已不覺得是「標新立異」的例子來做說明。想像現在是五零年代的台灣,一對情侶走在路上,他們牽著小手,然後親了彼此的臉頰,在保守的鄉村裡,這個女孩早就被罵說有夠不檢點了吧!
但是現在的台灣,覺得在路上不能牽手的人,恐怕少之又少了,社會的風氣會改變我們的感覺,我們的感覺也會改變社會的風氣。
即使討厭,我們仍該保障彼此的利益
在這些年來,靠著同志運動的努力,我們得到了豐碩的成果,台灣成為第一個亞洲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同時路上勇敢牽手的男同志也變多了,在這樣的情況下,至少和二十年前相比,覺得同志很噁心的人,比例早已大幅的下修。
同志婚姻,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情。在我的觀點裡,只要雙方都能保有一定的權利,彼此之間的利益沒有過度的不平等,那麼私人之間的事情,就應該交由私人來處理。對於利益有沒有不平等這件事情,可以花很多的篇幅來論述,譬如說窮人家的小女孩選擇賣淫,是不是一件應該交由兩人之間自行處理的事情,有很多商榷的空間;但至少我可以確定,兩個相愛的同志,能夠獲得婚姻平權,是一件我認為應該被保障的利益。
那麼,約炮呢?約炮傷害到的到底是當事人雙方的權益,還是其他人的權益呢?當事人彼此說好,然後保障好彼此,減少染病的風險,我不覺得是一件不能做的事情。
公眾人物的困境
還記得當年王建民外遇時,朱家安曾經寫過一篇文章〈棒球王子外遇了〉,裡面提到,王建民外遇,真的對不起粉絲嗎?我和朱家安的立場是一致的:她對不起的是他的老婆,而不是粉絲。除非,他今天跟某個公司簽形象廣告,裡面傳遞著「只愛老婆不會外遇」的形象,那麼他才會對不起這間公司,以及相信他所代言商品的受眾。
然而,前面提到了,人總是會用自己的感覺來評斷一件事情的是非對錯,不然就不會有那麼多模特兒、藝人,被要求簽下禁止戀愛的條款了,因為在粉絲的眼中,他們冒著粉紅泡泡,一旦自己心中的偶像屬於別人的之後,他們就會感到非常的受傷。
但,這樣的條款公平嗎?而陳艾琳身為公眾人物,約過炮就錯了嗎?
公眾人物的一舉一動,總是會被放大來檢視,這是不合理,卻又無法改變的困境,畢竟這是受眾最真實的感受,你不能否認他們的感受。
但這並不代表,每個公眾人物都不能做出違反大多數粉絲意願的事情。當公眾人物這麼做的時候,固然會面臨掉粉的危機,但形象受損跟做自己之間,本來就是一個交換,要把自己的什麼形象呈現給受眾觀看,是公眾人物得去權衡的事情。
雖然無奈,但社會現實就是如此:「你可以說某個人的想法錯了,但你不能說某個人的感覺是錯的。」
尊重多元,所以保守派的聲音也應該被尊重
事實上,對於約炮這件事情,我本身也是有疙瘩在的。因為某一段關係中,當時的女友曾經在交往前不久約炮過,讓我非常的不舒服,也讓我們後來分手了;有人說我保守、說我是女人迷的作家,為什麼不能接受約炮呢?
事實上,這是尊重多元上的一個盲點。
在我的同溫層裡,許多人都說要尊重多元;但所謂的多元,就是剷除保守、留下前衛嗎?
不,我不這麼覺得。
就好像朱家安在《護家盟不萌?》書中說的,身為一個蛋糕店老闆,你討厭同志婚姻,但你不能拒絕賣蛋糕給同志,大不了你就在蛋糕裡面放一張卡片,寫著「我不支持你們的婚姻」罷了。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對保守派來說,當然可以反對、可以不支持,只要在不違反法律的情況下,你要辦一個反約炮大遊行,表達你們的訴求,那都是可以的;楊雅晴在《親愛的女生》第一冊當中,也提到約炮這件事情,她只要我們想清楚「約炮這件事情,到底是不是你想要的」,而沒有給我們答案,她說,如果妳想清楚了,那就去做吧。
要約炮,就得承受未來的伴侶能不能接受、親朋好友聽到之後的反應等等,你當然也可以選擇隱瞞,如果這是你的選擇的話。這確實不是一件容易思索的事情。
但人的一生,掌舵的依然是你自己,你不可能找到一條任何人都支持你的航道,我們每天都在權衡與取捨之間度過。
至於社會上出現了這麼多的聲音,我反倒覺得是好事,無論你支持約炮或反對約炮,其實都是情慾自主的展現——因為就算你反對約炮,也代表著你「自主」的認為,做愛是男女朋友之間,甚至是只有夫妻之間才能發生的關係,這依然是自主的一種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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