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日 星期三

西班牙的 METOO 運動!18 歲少女遭輪暴,法官:「被告未使用暴力,不算強姦」

本週性別快訊,18 歲少女於西班牙參加奔牛節遭輪姦,法官判決出爐,以被告未使用暴力為由,僅以性虐罪輕判。示威者走上街頭表示:「正義仍是父權制,女性沒有得到保護。」

週六(28日),西班牙街頭湧進上萬人,高舉雙手,憤怒秀出「這不是性虐待,而是強暴」之標語,引國際關注。

26日,西班牙納瓦拉自治區北部法院對 2016 年奔牛節輪暴案做出判決,5 名被告的暴力性侵罪未能成立,僅以較輕微的性虐罪判處 5 人各 9 年徒刑。此項判決引起大眾不滿,走上街頭抗議,此事件背後更延伸出現行西班牙法規對於性侵害與強暴界定標準之缺漏的各項討論。

據潘普洛納警察估計,該週末約有 35,000 人參加示威遊行,不僅事發地潘普洛納城的示威持續 3 天,西班牙各地如馬德里、巴塞隆納和瓦倫西亞等大城民眾也透過實際行動表達對該事件之關注,迫使保守的西班牙政府承諾,將修改性侵害的法律規範。(推薦閱讀:伊朗女孩給世界最沈痛的一封信:我被強暴,卻被判了死刑


圖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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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的「被動性」是同意證據:所謂正義,仍是父權制

回歸輪暴案件始末,據警方報導,2016 年 6 月 7 日, 18 歲女性受害者在參加「聖費爾明」(San Fermin)奔牛節時,於凌晨時分遇到一名向她搭訕的男子,隨後出現另四名男子將她包圍,強行將她帶至公寓門口,脫下衣服,並進行無保護的性行為,輪暴得逞,還搶走被害者手機。

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犯下該行為的 5 名男子,他們不僅用手機拍下性侵過程,更在 WhatsApp 社交群組吹噓慶祝,並承諾分享錄音,並稱自己為「狼群」(La Manada),裡面甚至有其他女性的受害紀錄。

事件發生後,進行為期五個月的審判,警方報告稱,受害人在整個場景中保持「被動或中立」態度,始終保持閉眼。根據西班牙法律,性虐待的指控與強暴不同,因該事件不涉及暴力或恐嚇,5 名被告的暴力性侵罪未成立,以較輕微的性虐罪判 5 人各 9 年徒刑。

辯護律師認為,「明顯的被動性」是受害者同意的證據。

西班牙納瓦拉地區政府檢察官表示,受害者在當時因受到的創傷太大而無法移動,將於未來幾天針對法律裁決提起上訴,認為該起案件為應為強暴而非性虐待。

過去,針對受害者在遭受侵害時為何無法立即作出反抗有許多討論,其中包括受害者遭受侵害的當下,因遭受過於巨大的創傷而產生「解離」狀態,根據三軍總醫院的精神科主治醫師夏一新解釋,「解離症乃是一種心理的防衛機轉,將所有能引發心理痛苦的意識活動或記憶,從整個精神活動中分離出來,以達到保衛自我之作用」,被害者在面對心理創傷的情況下,很可能無法即時做出反抗行為;另一討論則是,許多研究統計表示,當暴力抵抗加害者時,可能會使受害者遭致更嚴重的傷害,所以許多被害者在遭侵害當下也可能選擇不抵抗。

透過案件,社會大眾開始討論西班牙目前對於性侵害與強暴罪的法律規範,是否有其疏漏?根據西班牙法律,要承擔更嚴重的性侵犯或強暴罪,必須對犯罪行為附加特定的暴力行為,例如用刀威脅或對受害人進行身體上的打擊。(推薦閱讀:性侵害跟你想的不一樣!十張圖卡理解與擁抱性侵害的現況

法院裁決促使成千上萬女性於 Twitter 以 #cuentalo 的標籤(西班牙語為:告訴它)說出自己曾遭受性騷擾的經驗,藉此支持受害者,並表達對該判決之不滿,當法規要求被害者得自行提出遭受「特定暴力」行為之證明、當辯論律師仍以被害者之「被動性」作為其同意性交發生之解讀,這樣的正義,是否仍是父權體制下的壓迫。

許多人表示,他們不僅關注此案件,還想對整個法律體係採取更實質改善的行動,改善法規對婦女的束縛。根據路透社的消息,據當地電台 RTVE 的一名女示威者表示:

「正義仍然是父權制,它將責任歸咎於我們(女性),我們沒有得到保護。」

社會黨領導人 Pedro Sanchez 也在 Twitter 上發表了他的憤怒:「如果『狼群』所做的不是對一名無助的女性的集體暴力,那麼我們可以透過這個強暴事件學習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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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者到底該反抗到什麼程度,才能免於被殺害?

法院宣判當天,許多女性為判決內容走上街頭,抗議聲浪於西班牙四起,示威群眾認為法官輕判,要求按照性侵罪的刑度,至少重判 5 名惡狼 20 年徒刑。

遊行群眾高舉「不就是不」(No Es NO)、「這不是性虐,這是強暴」(No Es Abuso Es Violación)等標語,認為法官無視證據,縱放性侵犯。西班牙最大銀行之一的桑坦德銀行負責人安娜博坦於推特寫到,「該裁決是女性安全的倒退」,現任馬德里市長的前法官馬努埃拉·卡梅納也表示,「此判決不符合女性對司法正義的要求與期待」,卡梅納呼籲該國的最高法院重新在審視法條,並推翻它。

根據《The Guardian》報導,西班牙《國家報》(El Pais)社論指出,依據西班牙刑法,被害人必須提出遭暴力脅迫之證據,性侵罪名才得以成立,但此項條件對被害者來說非常苛刻。「這是痛苦的問題。身為被害者的當事人,到底該反抗到什麼程度,才能免於被殺害,同時又能透過舉證,被承認為性自主遭嚴重侵犯的受害者?」

8M 女權組織女發言人 Chelo Hernandez 表示,近年來西班牙社會發生了多大變化,抗議活動的規模顯示了近幾十年來的變化,「西班牙社會的意識有所改變,」她說,「問題在於這些機構,這些機構仍保有父權主義與性別歧視的思想。」西班牙主要反對黨社會黨高級官員阿德里安娜·拉斯特拉說,法院裁決是「可恥的」,「這是父權制與男子氣概文化(macho culture)的產物。」(推薦閱讀:為什麼會有約會強暴?咎責被害者,其實就是默許強暴文化

女人迷性別小學堂

霸權男性氣概

Hegemonic Masculinity

在一些文化中,這是社會普遍認識中男性所應該具有的氣質。尤其是在父系社會中,這可以被當做男性統治權的保障,從而使得女性處於從屬地位。

經過三天的示威遊行抗議,政府發言人 Inigo Mendez de Vigo 表示,未來會與法律顧問委員會討論,考慮是否應更新 1995 年以來的性犯罪分類。
目前納瓦拉(Navarra)檢方決定以性侵罪繼續上訴。另外,一項由網路發起的法官失格請願,截至 28 日為止亦獲逾 120 萬人連署。

#Yo Te creo 我相信你:我們會捍衛女人自由選擇生活方式的權利

過去兩年,「狼群」案件延燒,成了西班牙的 #MeToo運動,成千上萬對受害者表示支持的群眾,在 Yo Te creo (我相信你)的口號下,於社群與實際走上街頭響應女性在性侵害與法律權益上應受到的保障。

根據《The Guardian》報導,巴斯克自治區富恩特拉維亞修道院的一群加爾默羅會修女,針對此事件在臉書上表態,除了譴責法院輕判加害者外,也在字裡行間傳遞對女性自由、權益之支持與堅定的抗爭:

「我們與世隔絕,衣著保守裙長過膝,黃昏不再出門,不參加派對、不喝酒,而且我們守貞。這樣的戒律與生活方式,是我們自己的自由選擇,所以我們會捍衛所有女人自由選擇生活方式的權利,且不必遭受批評、強暴、威脅、殺害或羞辱。」

這起輪暴案引起的抗議活動與反思仍在社群與國際蔓延,不僅是對單一案件的抗爭,更是對整個司法體系與父權主義的不滿,透過萬人群眾走上街頭,為保障女性權益、爭取女性自由,做出實質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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