閨蜜的男人不能動?一起細看愛情與友誼抗衡底下,當友誼不該侵犯情慾的概念出現,是道德感使然亦或傳統父權框架而成?
閨蜜交往守則
電視劇《我的前半生》播出後,新一波防火防盜防閨蜜的陳詞濫調又開始經久不息地被傳誦,還伴上對搶閨蜜男朋友的強烈譴責。比較有代表性的說法有這樣兩種:
一種是表忠心,大意是只要閨蜜對我好,我是一個有良心的人,絕不會動她男朋友,類似「天涯歷知幸」這樣的表白:「如果我的閨蜜扒肝扒心的對我,就是世上男人死絕了,我也不會動她男朋友。」
還有一種更進一步,沒有前提條件,也不管這閨蜜是不是對自己好了,有沒有到巴心巴肝的地步,都要遵守「閨蜜交往守則」,如「藍妖兔子京」所言:「不主動添加閨蜜男友聯繫方式,自動屏蔽視線內的閨蜜男友,更不能跨過閨蜜去找她男友(除非發生與閨蜜相關的重要事情)。以上都是很鐵的原則好嗎?再好的東西也是別人的⋯⋯。」
網友藍妖兔子京的「閨蜜交往守則」受到很多人的讚同。看起來,多數人認可的「閨蜜交往守則」說到底就一條:不能動閨蜜的男人。那麼這條「守則」的背後,是不是體現了一種對姊妹情誼的重視呢?
我們都知道,男權社會裡面,女人大多以跟男人的關係為核心,正是在這種背景下,自梳女(終身不嫁,跟女伴一起生活的舊時代女性)才成為了傳統社會叛逆的象徵。
現在有人明確提出來,閨蜜關係高於男女關係,難道不是一種進步嗎?
伴侶關係不是人身依附
然而我並不如此看,「不能動閨蜜的男人」這一論調的背後,與其說是女性權益的提升,姊妹情誼的高漲,不如說是男權邏輯的一個變種,實則上還是信奉的老一套男女關係,換湯不換藥。
首先,女人與男人的關係最重要,這一男權社會的基本規範並沒有受到撼動。也正是在這種規則下,去動閨蜜的男人才會成為一個嚴重問題。比如你去閨蜜家,一時口渴,看到桌上有水果,直接拿來就吃,不用跟閨蜜請示,因為水果對於閨蜜來說是小事,完全可以共享。
類似於古人說的,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也就是說,兄弟關係最要緊,女人再好,也不過是一件衣服,真把兄弟當回事,兄弟喜歡的就應該送過去才合理,哪有為了衣服而捨棄手足的道理呢?(推薦閱讀:為何出軌變成「女人的戰爭」,男人卻逍遙法外?)
小說《水滸傳》裡面那撲面而來、無處不在的兄弟義氣,其實就是一種以厭女為基礎建構起來的男性親密關係。許多頭領被逼上樑上的經過,大致都可以歸結為,遇到一個女人(好女人或壞女人),倒霉之後(得到兄弟搭救),最後被迫上了梁山。
女人在這裡起的作用,不是潤滑劑就是催化劑,其本身沒啥價值,不合意就一刀砍了,跟兄弟去山上大塊吃肉、大碗喝酒,過快活日子去了。
而《我的前半生》裡面的閨蜜情誼,卻沒有那麼幸運,生生是被男人破壞的。如果男人不重要,工作狂唐晶為何要放棄大好前途來謀求做主婦的職位?如果男人不重要,子君又為什麼事事都要找男人幫忙,靠男人找工作、帶孩子呢?
「不能動閨蜜的男人」這一論調只是男權邏輯的一個變種。
女朋友好像怎麼也幫不到點子上,這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從這個角度來看,唐晶為了個男人把多年閨蜜交情一筆勾銷,鬧到圈子外面讓人看笑話,就很說的通了。小說中的處理更低調一些,兩人並沒有去搶男人,而是各自順利地找到了歸宿(也就是找到男人結婚),看起來是皆大歡喜的結局。
實際上呢,唐晶謀得如意夫婿、想要移民走人時,甚至都懶得跟子君知會一聲,反而因為子君控制不住的一次情緒發洩而將其掃地出門,兩人一度成為點頭之交。這姐妹情誼到底有多少的分量,也就可想而知了。(推薦閱讀:日劇《晝顏》裡的女性情慾:人妻出軌的情感出口)
其次,認為閨蜜的男人是別人的東西,所以不能碰,這是常見的把伴侶關係看成人身依附關係的表現。伴侶是一件東西嗎?顯然不是。如果你認可閨蜜的男友是一個人,是獨立的個體,那麼你要不要跟他交往,就是你和他之間的事情,主要取決於你們兩人的意願。
閨蜜的感受可以考慮,但這不必是決定性因素。或者說,這可以作為你個人的原則,但不能當成普遍真理來呼籲,甚至因為別人不這麼做就對其人身攻擊。
把伴侶關係搞成人身依附,正是封建男權社會的餘孽,那個時候女人就是男人的一件東西,而且是不多麼重要的東西。女權者倡導的伴侶關係,應該是一種平等的、對等的關係,而即使反轉過來,讓男人隸屬於女人,也不可取。
情慾不必跟友誼對抗
認同這種伴侶關係會帶來什麼惡果呢?那就是女人作為依然弱勢的一方,雖然相對封建時代有了更多自由,但是在這種關係中會更多地成為受害者。一方面她們自己遭遇親密關係暴力,另一方面,當她們發現男人捆不住時,這種怒氣就會轉向更弱勢的女性,這裡的女性通常是第三者。(推薦閱讀:【為你點歌】第三者的疊疊樂愛情:明知搖搖欲墜,又捨不得抽離)
其實在閨蜜交往守則中,我們把「閨蜜的男人」換成「有主的男人」,會發現毫無違和感:
「不主動添加有主男人的聯繫方式,自動屏蔽視線內的有主男友,更不能跨過女人去找她男人(除非發生與該女人相關的重要事情)。以上都是很鐵的原則好嗎?再好的東西也是別人的⋯⋯」
顯然,這條「閨蜜交往守則」的背後,實際是針對所有女性的異性交友原則,它指向的依然是男權社會中女性互為競爭者、互相防範乃至互相攻擊的現實。
新時代的女性不需要這種假惺惺的閨蜜守則,我們應該重新建構一個光明正大、坦蕩蕩的友情模式,來替代那個糟糕的、早該壽終正寢的舊守則。
簡單來說就是,四海之類皆閨蜜,閨蜜不分性別,閨蜜的朋友也無論男女。這裡沒有任何禁忌,除了平等、尊重、獨立、自主以外。閨蜜的男朋友可以動,閨蜜的女朋友也可以動,全憑各自的心意。
在這個新世界裡,每一個人都需要付出努力,去贏得和維護自己的友誼。情慾在友誼之下,或者在另外一個範疇,它不必跟友誼對抗,但可以對友誼錦上添花。
獨立的個體隨機、自願地組成多元、差異性的組合,共同利益經過協商來獲得,也通過協商來解除。在產生糾紛的時候,建立一個可行的規則來盡可能地保障每一方的利益,尤其是其中更為弱勢的那一方。
作者|陳亞亞
上海社科院文學所研究院,性別平等研究者
本文獲橙雨傘公益授權,原文詳看《那個不讓你坐她男朋友副駕的閨蜜,你跟她絕交了嗎?》,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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