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5日 星期四

「你穿這樣,根本引人犯罪」我請他不要這樣,他又說是我太敏感

有時候最難改變的,是我們將社會教條,內化成心中的裹腳布。

文|周慕姿

身體意象的追求:要性感,也要守貞

「我從國外念書完回台灣,在一家滿有名的本土公司上班,受到公司賞識,讓我負責一些重要的客戶業務。

其中有個男客戶,在合作過程中,時常對我開黃腔,甚至動手動腳。例如,當我穿比較合身的上衣時,他可能會把眼光放在我的胸部上,然後說:『你穿這樣,根本就是引人犯罪。』或是『你是不是都靠這樣談合作,比較容易成功?』有時甚至會有意無意把手拂過我的胸部,或是假裝不小心撞到我的身體,然後說:『我不是故意的,不過你的身體好軟喔⋯⋯』

他這樣讓我很不舒服。我請他不要這樣時,他說是我想太多、太敏感。

『我年紀都可以當你爸爸了,你怎麼會覺得我對你有非分之想,而且你以為你長得很漂亮嗎?全世界的男人都想要摸你?』他的態度就像是被我誤會、羞辱,表現出非常生氣的樣子。

被他這麼一說,我覺得是不是我誤會了他?他又是公司非常重要的客戶,不能得罪;但這種不舒服,使得我只要與他互動,壓力就非常大。

當我跟父母講到這件事時,他們對我說:『你也要反省,你衣服穿得太引人遐思了,以後盡量穿一些寬鬆的衣服。』

當我跟我的男主管說這個情況時,他說:『之前跟這個客戶合作,沒聽過這個情況。會不會是你太敏感?例如,你從國外回來,對身體領域性比較在意之類。有些可能只是長輩對晚輩的肢體互動而已⋯⋯』(延伸閱讀:【性別觀察】500 startups 共同創辦人性騷擾:「我該錄用你,還是跟你上床」

聽到他們的回應,我覺得很難過。

為什麼沒有人相信我說的話?沒有人相信對方有問題?為什麼大家都是先檢討我?檢討我的感受、我的穿著、我的態度……為什麼我穿一些自己覺得舒服、喜歡的衣服,卻必須因為別人的『侵犯行為』,而調整我的行為,而不是去要求對方改善呢?」

「從小媽媽一直跟我說:『女人一定要婚後才可以發生性行為。』媽媽耳提面命地告訴我,隔壁鄰居的誰誰誰,就是因為發生婚前性行為而懷孕,男方不要小孩,女方只好回家生下小孩,變成單親媽媽,遭受鄰居的指指點點,差點活不下去,最後搬去外地工作,獨力撫養小孩,被別人看不起⋯⋯

媽媽在路上,或是電視上看到女生較為性感的穿著,也會評價:『穿這樣就像要出來賣的,看起來很沒教養,引人犯罪。』然後對我說,我一定要小心,注意自己的穿著、言語與行為,不要讓人覺得我『要引誘別人』。不然吃虧的話,就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而且大家都會覺得是我『不檢點』。

從小被這麼提醒,使得我對自己的身體、性都有很大的羞恥感,衣服也穿得很保守,我幾乎都穿寬鬆的衣服與長褲。

國小時,我在公車上,遇到一個男的摸我的屁股,我動都不敢動,也不敢斥責他。下車之後,我痛哭失聲,而且完全不敢跟任何人,特別是我的媽媽說這件事。

我覺得我好像『髒了』,而且是我做錯了什麼才會發生這種事。所以,我不敢跟別人講這個經歷。

之後,我在學校遇到性騷擾時,我也不敢跟任何人講,因為我覺得這代表是我的錯,是我很糟糕;但是,事情越演越烈,結果我被侵犯了……這真是太可怕了,我只能一個人痛苦,不能讓任何人知道。

我覺得自己很髒、很噁心,沒有活在這個世界上的價值。於是,我開始自殘,甚至企圖自殺,想要殺掉這個很髒的自己⋯⋯」


圖片|來源

關於「性」與「身體意象」,女性有許多的限制與矛盾。

社會很崇尚「好身材」、「好長相」。大部分的減肥與瘦身課程、食品、整形醫美課程等,都是針對女性。女性的衣著,也比男性有更多強調身材、曲線的設計,包含內衣要爆乳,還有馬甲、腰夾、塑身衣等等。

這些產品傳達了一個重要訊息:「把自己的身體塑造得有吸引力,是女性重要的責任。」因此,電視上或路上,看見穿著性感、身材符合社會主流價值認為「很好」的,常會引來許多欣羨目光。

但是,或許女性可以穿著或身材性感,但卻不能明顯地引起性慾。

若引起男人的性慾,這些女性很有可能會被責備,或是被認為不是「良家婦女」,是「不檢點的、沒有教養的」;甚至當女性的身體被騷擾、被侵犯,更是時常會被責怪、被污名化,被認為是「這女人行為不檢、穿著不當、不拒絕」,才會發生這種事。

「引起性慾是羞恥的。」「身體被侵犯是羞恥的,代表自己髒了。」……這種對「性」的標籤,對女人的「守貞教育」,使得許多女性,既瘋狂地追求社會價值所謂的「好身材」,卻又矛盾地害怕自己的身體引來別人目光,甚至行為的侵犯。

當發生性騷擾,甚至性侵犯時(而女性比起男性更容易發生這種情況),「身體的侵犯」是第一重傷害,但覺得自己「髒了」、「是不好的、不對的」,甚至懷疑自己「也應該負責任」,「別人一定會覺得我很糟糕」等羞愧感與想法,更是第二重傷害。

社會對女性有關身體與性的教育,讓女性覺得自己應該要身材好,但是也要守貞,否則就不是個「好女孩、好女人」;而這一切,都是為了保障未來那個唯一的男性的「權利」──結婚後的丈夫。

於是,在社會的「教育」下,女性對自己的身體並沒有太多自主權;而對自己身體、對性的探索與理解,更是男人專屬的權利與權力。

女性,只能為男性好好保持自己身體的「美好」與「純潔」。

有時候,最困難改變的,並不是社會,或是身邊的人對女性的看法,而是女孩們內化了這個「裹腳布」,把它用來綑綁我們自己的內心。

本文摘自周慕姿《他們都說妳「應該」:好女孩與好女人的疼痛養成》。由寶瓶文化授權原文轉載,欲閱讀完整作品,歡迎參考原書。


《他們都說妳「應該」:好女孩與好女人的疼痛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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