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6日 星期六

「即便已不喜歡他,還是難以忘懷」為何如此在意無疾而終的曖昧?

無疾而終的曖昧,未能走到最後的初戀,這些未竟之事都令人難以忘懷。然而,一味地執著於過去的未完成,會徒留更多的遺憾。而直面那遺憾與痛苦,承認缺憾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一部份,都是放下的必經之路。

公號 ID:knowyourself2015
公號簡介:人人都能看懂、但只有一部分人才會喜歡的泛心理學。

Now I know what a ghost is. Unfinished business, that's what.

如今我明白了鬼魂為何物。未竟之事,如此而已。

——Salman Rushdie 《撒旦詩篇》

我有一個朋友,她高中時喜歡過一個男孩子。他們之間有過很多曖昧的小事,當時她周圍的人,包括她自己,都覺得他們馬上就會在一起了。後來她因為家中變故中途轉學了。遺憾的是直到她走,那個男孩也沒有向她表明心意,而她自己也是個被動的人。再後來,他們也慢慢斷了聯繫。

直至今天,這個朋友還常常想起那個男生。她仍在糾結,對方當初是否也喜歡著自己。我問過她:「你是還喜歡他嗎?」她說,是這種「不了了之」的感覺一直在心中,讓她難以釋懷。

無疾而終的曖昧,未能走到最後的初戀,幼時渴望卻不曾獲得的關愛⋯⋯這些令人放不下的憾事似乎都有著某種相似性。

為什麼我們會對「未竟之事」念念不忘?這種執念會怎樣影響我們?今天我們就來聊聊那些當初沒有實現的心願。


圖片|《戀夏五百日》劇照

我們每個人都有對完整的執念

「未完成情結」這個概念來源於心理學中的一個分支學派,完形心理學。完形心理學的創始者之一 Frederick Perls 認為,很多心理問題的出現,都與人們過去沒能完成的事情有關。

不同於一個確定的 happy ending 或是 bad ending,「未竟」意味著可能性,意味著「本可以」,意味著不甘、懊悔和遺憾。當一件事成為了「未竟之事」,我們對這件事的評估就會脫離此時此地的這件事本身。

可能那個人如今的樣子,完全無法吸引現在的你分毫。但僅僅因為他在你過去的故事中有過一席之地,且那個故事還沒有結局,他就影響著你,為他不理性地分配注意力。

未完成情結,與我們對「完整」的執念有關

研究發現,當人們看到有小缺口的圖形時,會條件反射地想去補全它,使之成為一個完整的圖形。這是人們在很小的年齡就會表現出來的一種本能。(Wagemans et al., 2012)。

完形學派強調,不論是在視覺上還是心理上,人都會追求和構造一個完整且閉合的圖形。人們近乎偏執地渴望生命中每件事都有始有終。沒有結果的事伴隨著未被滿足的願望或需求,被人們帶入日後的人生中。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未完成事件,它不一定是宿命般宏大的事。看了一半被迫中止的電影或小說,特意去吃卻剛好關門了的餐廳,在我們去找機會完成它們之前,這些也都是未竟的願望。我們也一樣會牽掛要去實現這些願望。

我們會一直有欲望終結曾經開啟過的願望、疑問、甚至人生命題,這是一種本能。

我們對未竟之事的記憶也更為深刻

說到未完成情結,不得不提的還有蔡格尼克效應(Zeigarnik effect)。這是一種記憶效應,指的是人們對已完成、已知結果的事極易忘卻,但對那些中途被打斷的、未竟的事情印象深刻。

比如我就一直記得小學時在校門口的文具店,看見一張特別喜歡的賀卡,等媽媽來了想買的時候卻已經沒有了。也許如果我還擁有這張卡片,會覺得完全不符合現在的審美,但就因為沒有得到,我永遠記住了它。

在針對該效應的一個研究中(Heimbach & Jacoby, 1972),志願者被要求觀看中間夾雜著各種廣告片段的電視節目。結果發現,比起看完完整的廣告,如果研究者在廣告結束前強行停止播放,志願者會對其中的細節記得更加清楚。並且,即使在兩週之後,對於沒看完的廣告,人們依然能回想起更多細節。

John Gottman 和 Nan Silver 在《愛的博弈》一書中寫道,我們對未完成事項的記憶力,要比對已完成和終止的事件的記憶力強約兩倍。

但這不一定是個壞事。事實上,我們可以用這個小技巧,讓自己順利地忘記那些不想記得的事件。比如在親密關係中,伴侶間的爭吵如果能夠以雙方達成了共識為結局,這段爭吵就會很快被遺忘。那些幸福的情侶並不像他們所回憶起的自己那樣,「我們幾乎沒有矛盾」,他們只是順利地忘記了那些被好好解決了的矛盾。

未竟之事如何影響著我們?

心理學家認為,人具有一種認知閉合需求(Need for cognitive closure)。簡單來說,它指的是個體在面對不確定的情景時,有一種求知動機——「人總是希望能給問題找到一個明確的答案,不論是什麼樣的答案。因為與混亂與不確定相比,任何明確的答案都會讓人們感受到認知上的舒適」(Kruglanski & Webster, 1994)。

相應的,曾經非常看重,卻已經極難、甚至不可能有機會完成的事,會一直讓我們感受到認知上的不舒適。一直懷揣著這種無法完成的隱痛是折磨人的,人們選擇種種方式逃避這種痛苦。

有的人選擇否認,拒絕承認自己曾經有過的渴望;有的人選擇遺忘,完全忘記自己曾經渴望過什麼。還有更多的人下意識地,模擬類似的情境,尋找相像的人,試圖在復刻的版本中完成自己的未竟之事。

在這種有意識或無意識的復刻過程中,有兩種常見的行為,分別是補償和發洩。

補償可以是對自己的。舉個例子,一個人因為小時候家裡物質條件的匱乏,總是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東西,於是長大後竭力追求物質和金錢,用揮霍來自我補償。再比如,因為和曾經的戀人無疾而終,而試圖借與一個和對方相似的人在一起,並獲得更好的結局來補償自己。


圖片|《沒關係是愛情啊》劇照

對他人的補償行為也很常見。例如在過去的關係中,由於自己沒有在重要的時刻沒有保護好伴侶,讓對方受到了無法挽回的傷害,後來將這種懊悔和愧疚轉移給之後的伴侶,格外留意對方的安危,巴不得時刻在陪伴在旁保護。

發洩則更多地表現在情緒方面,將想表達卻未能如願表達的情緒發洩到別處或他人身上。例如,一個人在小時候受到虐待或不公平對待,即使幻想了數次表達憤怒,捍衛自己的情形,卻最終停留在敢怒而不敢言,於是在之後的關係中顯得很易怒,將這種壓抑的怨憤發洩在對方身上。

補償和發洩不是平行的,它們往往會同時發生。並且,它們通常也的確能夠在某種程度上減輕未完成的煎熬。

但,如果人一直逃避和忽視最初的那件沒完成的事,只是去完成類似的、自己復刻出來的事,人們依然無法獲得真正的「完整」。所以,「重複」常常是這一行為模式中的一個顯著特點——人們反覆地將自己置於相似的情境或關係中,就像是一種輪迴。在這種無意識的重複中,痛苦會短暫地緩解,卻很難消失。

在這個重複地、不斷地想要填補未完成的過程中,人們還會付出一些無謂的努力。甚至可能因此錯失那些更重要的、更珍貴的,或是現在這個自己真正想要、需要的人和事。未竟之事對當下最大的影響,就是限制住自己的選擇。你以為自己是在自由地選擇,其實是被過去的心結操縱著。

比如,一個人可能因為不能接受和初戀之間無疾而終,而總是在之後的人生中選擇和初戀相像的伴侶。但事實上,如今成長了的他已經不再那麼欣賞像初戀那樣的人,也不再適合像當年那樣的一種關係了。

然而,他可能會因為被這種「不完整」的執念綁架,而偏執地相信自己還是喜歡那樣的人,並在遇到令自己心動的人時被「這不是我喜歡的類型」/「他們不像」這種念頭干擾,從而忽視了自己真正的心意。

有研究發現,如果把注意力過多地放在「失去的可能性」,人會變得更不快樂,同時還會失去更多「未來的可能性」(King & Hicks, 2007)。換言之,一味地執著於過去的未完成,會在當下和未來留下更多的遺憾。

這種重複的行為模式還有一個附帶品,那便是空虛。帶著執念的人一遍遍地有一種「完成了當年的未竟之事」的錯覺,然後又一遍遍地發現內心的不完整感依然存在。

Greenson(1953)曾指出,當人們將不被允許、不能實現的心願壓抑下去,壓抑到自己的意識都忘記了它們的存在——這種對無法完成的願望的壓抑,就是空虛感的核心特徵。

空虛,是人們主觀中能夠體會到的「缺失感」,這種缺失是由於我們沒有意識到真正的「被深埋的願望」是什麼而帶來的。那個本應在心中的最原初的願望,不在那個位置上(被壓抑了),就變成了空虛。

另外,未竟之事還具備著代際傳遞的特點。在家庭中,父母會有意識或無意識地將自己未完成的事情強加給自己的孩子。由於這些事件往往伴隨著懊悔、憤怒、負罪感等負面情緒,未竟之事向下一代的傳遞在很多時候也是一種創傷的代際傳遞。

如何處理人生中的未竟之事?

看到文章的這裡,不知道你是否已經隱約回想起了自己的執念。如果很幸運的,你清楚它是什麼,且這件事是還來得及完成的,那最好的方法當然就是去完成它——踏上去你當初魂牽夢縈的那個地方的旅程,去找那個還留著聯繫方式的人問一個答案(當然,也可以選擇稍微委婉一點的方式⋯⋯)。

如果你不清楚它是什麼,但你卻在當下的生活卻切身地感到空虛和不完整,那麼你可以試著靜下來回想,你是不是一直在重複著什麼事情,或者陷入同一種模式,它們的相似之處是什麼?

在這個過程中,自我覺察的能力是關鍵(關於自我覺察,可以查看往期文章:「你所認為的你自己,可能只是一種假象 | 認識自己的 5 個誤區和 6 種方法」)。你至少應該具備能覺察到自己基本情緒的能力(i.e. 我做這件事/和這個人在一起是開心的還是不開心?),以及自己做一件事背後大致的動機(i.e. 我選擇這條路是出於理性的利弊分析,自己的愛好,還是沒什麼來由的衝動?)。

比如前面例子中的,那個用揮霍來補償小時候條件不好這件事的人,如果這種看似很「對口」的補償方式並沒有讓他變得快樂,那麼他的未竟之事可能並不僅僅是「因為家裡窮而沒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他真正放不下的,可能是幼時父母總將他的需求和願望放在最不重要的位置——他糾結的不是買不起,而是不在意。

當你意識到了自己未竟的事情,也應該發現了麻木的重複無法真正解決你的問題。所以,直面自己的願望,並接受「這件事本身注定再無法被完成」的事實,是必經的一步。這個過程無疑是痛的,但我們須要承認,缺憾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一部分。

承認你最想要的,可能就是永遠無法得到。最深的渴望,可能注定不曾擁有。承認它,然後為它、為自己深深地哀慟。同情自己,感到悲傷,難過哭泣。這些都是解開未完成心結所必經的。


圖片|來源

這個承認和面對的過程也是一場鄭重的道別。你可以做一些有儀式感的事情——一個人去當初說好要一起去的地方;帶上曾經的日記回到當年生活的地方,將日記和未完成的願望一起留在那裡⋯⋯要知道直面痛苦,可能是放下痛苦最好的方式之一 。

最後,要記得並不是每件事都需要一個答案。我在三島由紀夫的短篇小說裡看過這樣一句話:「我們心中某些隱蔽的願望,一經實現,往往會有一種被欺騙的感覺」。當時深以為然。人類學家 Helen Fisher 的研究發現,對於想要的東西,我們等待的時間越長,大腦就會分泌越多的多巴胺,讓我們更覺那樣東西充滿誘惑。

也就是說,如果那件沒完成的事,事實上能帶給你的幸福感只有十分,但經過了漫長的等待,你的大腦會欺騙你說,你錯過的是一百分。這也解釋了很多在時過境遷後終於得償所願的人,會產生出一種「不過如此」的感覺。

所以,我們或許沒有必要浪漫化自己念念不忘的未完成,更加不應當將現下的不如意完全怪罪給無法彌補的遺憾。「完成」本身並不能帶來快樂,它帶來的是放下和遺忘。但即便客觀上無法完成,我們仍有放下和遺忘的權利——只要你下定決心選擇它。

以上。

參考資料|

[1] Gottman, J., & Silver, N. (2012). What makes love last?:How to build trust and avoid betrayal. Simon and Schuster.

[2] Heimbach, J. T., & Jacoby, J. (1972). The Zeigarnikeffect in advertising. ACR Special Volumes.

[3] Paivio, S. C., & Greenberg, L. S. (1995).Resolving" unfinished business": Efficacy of experiential therapyusing empty-chair dialogue. Journal of Consulting and Clinical Psychology,63(3), 419.

[4] Perls, F. S. (1966). Gestalt therapy and humanpotentialities. Charles C. Thomas.

[5] Wagemans, J., Elder, J. H., Kubovy, M., Palmer, S. E.,Peterson, M. A., Singh, M., & von der Heydt, R. (2012). A century ofGestalt psychology in visual perception: I. Perceptual grouping andfigure–ground organization. Psychological bulletin, 138(6), 1172.

[6] Webster, D. M., & Kruglanski, A. W. (1994). Individualdifferences in need for cognitive closure.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psychology, 67(6),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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