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怪,不要找我,就要怪酒精。」她從來都沒有想和他發生關係,更不曾有過半點對異性的好感,不可能因為喝酒就突然來個大轉彎。「要怪就怪酒精」這句話,是真的嗎?不是怪罪於人,而是物件嗎?
閱讀是秀珍紓壓的方式,因為看書最唾手可得。起初她讀的不是小說而是新聞,只要在網路上敲幾個關鍵詞就可以看到許多資訊。性侵、懷孕、墮胎……這個國家被性侵的女性多得不可勝數。網路視窗開了都超過數十個,案件仍持續跑出來:被性侵的女性、懷孕的青春期少女、被偷拍的女性、被刀子捅的女性,還有被拋棄的新生兒。秀珍之所以鍥而不捨的搜尋,原因很簡單。
她想知道其他人的情況是什麼樣子。秀珍很討厭去諮商室或受害者治療團體,畢竟安鎮是個小城市,風聲很可能傳出去。雖聽說那些團體會徹底保護成員的隱私,但秀珍才不相信。她害怕人們的惡意,說得更準確些,她無法信任那些毫無形體的聲音。惡意反倒還能信賴,至少它具有明確的意圖和形體。
春子的女兒、不良少女的女兒、不幸的女人,這些是自從在八賢就一直跟著她的聲音,用漫不經心的口吻指稱秀珍。村子裡的人都是善良的好人,但他們在說那些話時,似乎完全沒有想到秀珍會因此受到傷害。他們說了一遍又一遍。地上有顆小石子。秀珍一定跟她媽媽一樣笨。哇,天空上有飛機飛過了。春子八成又跑到其他地方生孩子啦。冬天到了,下雪了。我的天啊,秀珍要上大學了?大家就是這樣,好像壓根沒發現自己到底在說什麼。
即便事發已經過了十二年,那男的也不認為自己性侵了秀珍。
所以秀珍讀了一篇篇報導,想知道有類似經歷的女性究竟都是怎麼捱過的。在瀏覽了數百篇性侵報導後,秀珍明白了一件事。出現在新聞的性侵大致可歸納如下:
- 受害者還來不及報警就身亡了。
- 受害者在報警後身亡了。
- 受害者報警後,在判決中敗訴了。
- 受害者報警後依然活著。
從這些簡短的句子中,秀珍什麼都感受不到。她想知道的不是這些,而是妳們的心情如何。和我一樣覺得自己很悲慘嗎?晚上會惡夢連連嗎?像我一樣,覺得自己是卑賤的小蟲嗎?
她最感到好奇的,是罪惡感。
我明明沒做錯什麼,為什麼卻好像做錯了事?是因為我拿掉了孩子嗎?可是那真的能稱得上是孩子嗎?在非自願的情況下,以非我所願的方法所產生的細胞,就非得稱他為孩子嗎?那麼我呢?我的人生呢?我的身體呢?妳們又有何感受?(延伸閱讀:【性別觀察】我被性侵,他們卻說「你不該勾引老師」)
報導上沒有任何答案。
有一次上課,讀了喬伊斯.卡洛.奧茲的小說《我們是馬爾瓦尼一家》部分內容。那是李康賢的課,不用想也知道,她肯定是想要大學部的學生幫忙翻譯初稿。雖然秀珍感到很煩躁,但看到「rape」這個單字後,她便默默開始讀文本。當時是賢圭翻譯的,內容描述瑪麗安在畢業舞會上被性侵後感到痛苦萬分的情節。馬爾瓦尼、瑪麗安、女人與少女。家庭分崩離析,瑪麗安則猶如遭流放般長年四處遊蕩。
其中有個段落是這樣的:「我喝了酒,那是我的錯。雖然希望能夠回到那天晚上,卻沒有任何辦法。我怎能對那件事做出偽證呢。」
一下課秀珍就衝出教室,跑到廁所大哭了一場。她反覆讀著那個段落,一遍又一遍,覆誦那個句子時,秀珍用自己的方式將詞彙做了替換。
我喝了酒,那是我的錯。雖然希望能夠回到那天晚上,卻沒有任何辦法。
我喝了酒,是我讓他有機可乘。雖然希望當作一切都沒發生,我卻辦不到。
雖然希望當作一切都沒發生,但我做不到。
絕對做不到。
因為已經發生了。
已經覆水難收了。
可是,秀珍對瑪麗安並不是百分之百的感同身受。瑪麗安是有意識的,她記得所有事情,為了防止父親被控告家暴,才會說自己想不起來。秀珍忍不住心想,倘若當時自己像瑪麗安一樣意識清醒,結局是否會有所不同。但後來秀珍明白了,自己終究不會採取任何措施。畢竟是春子的女兒嘛,不意外。唉唷,泡菜醃得可真好。早就知道春子的女兒會有那種下場。春子家,妳要不要吃點泡菜啊?
外婆無法承受這件事的。聽到秀珍考上大學的消息時,外婆流下了欣慰的淚水,對秀珍說:「太好了,往後妳可以過不同的人生了。」外婆始終以秀珍為傲,只要為了秀珍,任何事都在所不惜。
秀珍無法讓外婆經歷這種事。那時,秀珍完完整整的理解了瑪麗安的心情,才會痛哭失聲。我一個人承受就夠了,不能再讓外婆面對這些。假裝不知道吧,只要當作一切都沒發生,事情就會好轉。
那是二十歲的春天,秀珍那天灌了不少酒。在此之前,秀珍一直滴酒不沾,原因就在於媽媽。媽媽從十幾歲就開始喝酒,隨便和村子裡那些無藥可救的男孩睡覺。直到現在,秀珍依然不曉得自己的父親是誰。八成是酒後亂性才懷孕的吧,秀珍心想,至少這個傳聞應該沒說錯。
秀珍生怕自己也存有依賴酒精的基因,對此深惡痛絕。秀珍大概隱約覺得自己也同樣是愛好酒精、酩酊大醉前絕不會放下酒杯的人。她認為酒會為自己帶來不幸,那天她卻喝了酒,只因為心情實在太好了。
那天同樣是李康賢的課,秀珍發表了對於《簡愛》的見解,被誇獎了一番。李康賢雖是用原文書上課,但課堂上會有五分鐘讓學生自發性發言並給予加分獎勵。發言採接力賽方式,如果第一位以「《簡愛》的女性自主特質」為題發言,下一個人就要針對該意見發表其他看法,再下一個人也要根據上一個人的見解再發表看法。進大學後,秀珍打定主意要在課業上奮發圖強,所以她不錯過任何可以加分的機會。那天秀珍發表的內容大致是這樣。
「上一堂課,您批判簡愛最後終究投向了男性的懷抱,但我想將焦點放在簡愛認為自己和羅徹斯特之間的愛情與經濟獨立同等重要的部分。簡愛是會思索何種決定才能使自己的幸福最大化的角色,要是她僅從與羅徹斯特的關係去思考自身,當初就不會離他而去,反倒會選擇成為他的情婦,繼續留在他身邊。」
「但簡愛認為那場戀愛與婚姻並不會讓自己幸福,所以離開了他,直到她判斷自己足以面對他才又回來。她誠實的面對自己的人生,也很主動積極,我認為,這位女性無畏眼前風雨並選擇走下去的愛情是有價值的,足以獲得支持。」
發表完後,李康賢說秀珍看待世界的視角很獨特。雖然只是客套話,但秀珍心情很好,就因為那句稱讚,一位自己不怎麼喜歡的教授說了一句形式上的稱讚,她那天才會忍不住喝了酒。一起上那堂課的同學們說要去喝酒時,秀珍像簡愛一樣主動加入,在酒館坐下後,也率先將燒酒瓶擰開。
聚會很歡樂,賢圭也在場,也因為有他在,所以很多人參加。約莫過了兩小時,起初十個人的聚餐增加到二十人,甚至連其他科系的學生都來插一腳,有原先賢圭念英文系時的同學,也有國文系的同學跑來玩。
後來,人數多到完全搞不清楚誰念哪個科系,秀珍也開始產生醉意。當大家轉移陣地,跑到學校後面的小吃店續攤時,秀珍已經酩酊大醉。秀珍到現在也想不起來當時究竟有多少人在場。她的心情很好,好得不得了,好到甚至想跑到成為同系同學後,三月都快過了也不曾寒暄的貞雅面前,對她說:「我們重修舊好、好好相處吧。」
貞雅,不瞞妳說,我一直都很想念妳。雖然彼此的眼神不曾交會,但我很開心能和妳進入同一個科系,我很想妳。
貞雅,我好想妳。
秀珍醉得不醒人事,當她睜開眼睛,發現自己全身赤裸,躺在破舊旅館散發霉味的床上,身旁的男生同樣光著身子在酣睡打呼。秀珍嚇壞了,想叫也叫不出來。她慢慢將身體移動到床邊,不停顫抖,腦袋徹底空白,什麼話都說不出來。
這時,男生醒了過來。
「妳起來啦?」他笑著朝秀珍伸出手,溫柔的撫觸她的臉龐,秀珍的身體起了雞皮疙瘩。
「這是怎麼回事?」
「嗯?」男生一臉聽不懂秀珍在說什麼的樣子,看著她。
秀珍就快哭出來了,她什麼都想不起來,半點記憶都沒有!她搞不懂現在是什麼情況。在這之前,秀珍甚至不曾和男生牽過手。雖然曾有性慾高漲的時候,對於性是怎麼發生的卻沒有具體概念,只從別人口中大致聽說,像是一開始會超級痛,要抬起臀部,眼睛要閉起來之類的。秀珍知道的就這些了。
秀珍當時是剛滿二十歲的少女,但至少她明確清楚一件事:剛才發生的事,八成已經發生的事,也就是性行為,那是她應該選擇的。在她想要發生、還有和她想要的人發生的才叫作性。我想跟這個人發生關係嗎?我想不起來,什麼都想不起來。
他緩緩開口問混亂不已、呆坐的她:「口渴嗎?要不要給妳水?」
要是秀珍放聲大哭,情況是否會有所不同?搞不好他就會了解到這件事並非出自秀珍的意願。但秀珍極度震驚與混亂,想哭也哭不出來。是啊,她覺得好混亂,想盡快離開這個房間。她連忙穿上衣服,這時他走過來,摟住她的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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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甩開他的手,顫抖的嗓音結結巴巴的說:「這是怎麼回事?」
「什麼怎麼回事?我們一起來的啊。」這時他才垮下了臉,無言的從她身邊走開。他先是看了她一會,哭笑不得的咂了咂舌,接著拿起衣服,對她說:「我還以為我們在搞曖昧。」
「什麼?」秀珍神色慌張的回答。
「不是妳先主動的嗎?」
「你說什麼?」
秀珍的聲音徹底分岔,她好想將他那張臉狠狠撕下來,滿腔怒火難以抑制。昨晚秀珍喝醉了,醉到沒有半點記憶,也就是說她已經不醒人事了。無論她當時做了什麼,都不是在正常狀態下做出的選擇。
我,絕對不可能會想和你發生關係。
就在她打算朝他大吼的剎那,他說:「那個,我說了妳不要不高興。」
「什麼?」
他正視著秀珍說:「妳有被害妄想症。」
秀珍覺得自己內心好像有什麼「啪」的應聲斷裂,再也不想說任何話。
秀珍朝門口走去,打開房門前對他說:「希望你能當作一切都沒發生。」
他坐在床上,邊穿襪子邊回答:「沒問題,反正兩人都是酒後失誤嘛,忘掉吧,要怪就怪酒精吧。」
她大步跑出房間,大口吸入空氣,告訴自己什麼事都沒發生,我沒碰到任何事,我不是受害者,誰都沒必要知道這件事。這只是個失誤,沒錯,是不小心犯的失誤。闖下事與願違的禍,不就叫失誤嗎?沒錯,這是失誤,肯定是失誤。可是,這並不是我闖的禍,我根本沒有做任何選擇啊,她所選擇的就只有喝酒而已。(延伸閱讀:【性別觀察】「性侵我的不是酒精,而是你」史丹佛性侵案受害者給社會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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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像自己的母親,像春子一樣,幹出了相同的事。不過就是一夜情,有什麼好大聲嚷嚷的?人生艱苦的事還多著呢,何必為了這點事大驚小怪。俗氣,太俗氣了。閉嘴,給我閉嘴。外婆,外婆!我該怎麼辦?外婆,我好害怕。秀珍跑了起來。趕快回宿舍吧,我必須趕緊回到昨天那個上臺報告的我。
她在巷子裡狠狠摔倒,膝蓋磨破了皮,鮮血汨汨流出。
我不是自願的。但,假如我是呢?
假如我變得像春子一樣,真的想得到什麼呢?那這件事就煙消雲散了嗎?一夜情這種失誤也在所難免嘛。只要這麼想就會沒事嗎?那麼,我不是出於自願的事實,又該從何處獲得救贖?
她從地上爬起來,一拐一拐的走著,淚水不由自主的流下。萬一他四處張揚,我又該怎麼辦?
她很害怕,終於忍不住痛哭失聲。好想見到外婆。外婆吃那麼多苦,可不是為了讓她碰上這種事。這是我的錯,我應該小心一點,是我的錯,我犯下的錯。
秀珍整個人蜷縮在地上,她沒辦法承受這一切,內心只有一死了之的念頭。就在那一刻,有人摸了摸她的頭。她嚇一大跳,抬起頭,宥利就在她眼前。
「秀珍,妳怎麼了?發生什麼事了嗎?」
聽到那輕柔的嗓音後,秀珍徹底崩潰了,開始號啕大哭,肩膀也不住顫抖。宥利摟住秀珍的肩膀,輕輕拍撫她的背。
讀完《我們是馬爾瓦尼一家》後,秀珍開始成天窩在圖書館裡讀其他小說。她不停在尋找瑪麗安,有受害者出現的小說。那就是秀珍宣洩的方式。就像吸毒者會去參加治療團體,吐露自身經驗,想辦法克服毒癮,秀珍則是靠閱讀有性侵受害者出現的小說。沒必要向誰提起她的遭遇,也沒必要聽別人的故事而潸然落淚。小說有別於報導,它是有心的,可以真切感受到一個人的心。
秀珍努力的記住那天的事。要是當天身體留下反抗的痕跡就好了,她確實好像在腳步踉蹌時抓住了他的手臂,但她完全不曉得那個行為出於何種狀況。難道是秀珍誘惑了他?又或者只是將身體重量交給了他?她連自己對他說了什麼都沒有印象。她肯定是開心的大呼小叫了吧。但她不知道自己的用意是為了誘惑他,還是當下純粹覺得好玩而已。
可以確定的是,她從來都沒有想和他發生關係,更不曾有過半點對異性的好感,不可能因為喝酒就突然來個大轉彎。要怪就怪酒精,真的嗎?是這樣嗎?他說了,我以為我們在搞曖昧。為什麼他會那樣想?拜託讓我想起一點事情吧,什麼都好!
如果是那樣,她就能加以反駁了。如果乾脆讓她記得所有事,她就能直截了當的回嗆:「我們並沒有在搞曖昧,只是我喝醉了,才會稍微靠在你身上。你連喝醉酒和對方把身體靠在你身上都分不清楚嗎?白痴。」
她很顯然不是出於自願,卻無法證明,只要無法證明,就不會有人對此表示認同,這現實令她悲慘萬分。經她搜尋的結果,大部分性侵只有在女性強烈反抗時才會被承認,也就是說,只有在暴力發生時才會被認定為性侵。這令秀珍相當困惑,倘若只有在女人被毒打一頓、放聲大叫、遭受恐嚇及受到生命威脅下發生的性行為才能稱為性侵,那秀珍經歷的就百分之百不是性侵。秀珍並沒有被打,也沒有放聲大叫,甚至沒有遭受恐嚇或覺得生命受威脅,只不過,她不是自願的。秀珍無法理解,為何非自願的標準必須依加害者施暴的程度來判斷。在秀珍看來,認定性侵的標準很單純,要區分根本易如反掌。
受害者非自願時所發生的性行為,就是性侵。也就是像秀珍一樣,在醉得不醒人事、毫無行為能力的狀態下發生的性行為。秀珍的情況屬於準強姦 。我的天啊,竟然在這個詞彙前面加上「準」字?
秀珍的案例難以證實,這也許是不幸中的大幸。萬一秀珍揭發他,下場可能不堪設想。她必須考慮到外婆,考慮自己的未來,她不希望被貼上性侵受害者的標籤,不想成為宣稱自己被性侵的人,不想任何事都無法證實,只能如墜五里霧中。
所以她才閱讀小說。小說中有許多女性,有神智清醒時被強迫的女人,意識不清的女人,像秀珍一樣想裝作若無其事的女人,還有無論如何都想克服的女人。
假如讀的是當事人的筆記或訪談,秀珍肯定會崩潰。親身經驗的聲音令她恐懼,進入虛構的故事中則相對輕鬆,沒人會發覺她讀了什麼。雖然上課時會將小說與社會議題或偉大目標做連結,但秀珍對那些東西壓根不感興趣。某個人的聲音是重要的,只有一個人的聲音存在,專屬於自己的故事。故事中的憤怒是秀珍的慰藉,憎惡則帶給她喜悅。她在閱讀那些「瑪麗安」時,感到很平靜。那些瑪麗安是她能夠理解的人物,因為可以減少她的孤單。至少,在讀到她們遭受踐踏的逼真畫面之前是如此。
本文摘自姜禾吉《他人》。由時報文化出版授權原文轉載,欲閱讀完整作品,歡迎參考原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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