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與惡的距離》之後,《最佳利益》藉由法律客觀和實證的精神,去探討台灣社會上常見的議題。勾勒出群眾暴力、未審先判、理盲濫情,是在與惡之後接棒的重要台劇。
文|Maple
一直以來,台灣的影視作品或多或少都有著「文以載道」這樣一把雙面刃:一方面,熟悉又迫切的議題賦予了作品重量,讓社會現實成為所謂「接地氣」的絕佳載具,你我皆可在作品裡看見似曾相似的身影;另一方面,影視作品在拿捏話題性與娛樂性之間的界線,似乎還有進步或調整的空間,若觀眾不願意觀看作品,作品又要如何對觀眾的生命產生影響?
圖片|《最佳利益》劇照
繼用推理查案探討醫療體系崩壞《麻醉風暴》之後,今年公視、HBO Asia 與 CatchPlay 三方合作的《我們與惡的距離》再次打破了這樣有時稍嫌粗糙的二分法。劇中的確充滿了沉痛不容忽視的議題,但藉由聚焦在角色與其生命歷程之上,《我們與惡的距離》一樣可以讓人哭、讓人笑、讓人看完後久久不能自已-讓人因為愛上作品與角色,而關心他(她)們生命的難題。(推薦閱讀:遠赴約旦拍片!專訪《麻醉風暴 2》導演:要做,就做不同格局)
可喜可賀的是,台灣觀眾這次不用再等待數年的時間,便可以看到下一齣寓教於樂的精采台劇。做為台灣首齣原汁原味的硬底子律政劇,五月於華視首播的《最佳利益》不僅有著電視節目劇本創作獎的光環,還有「《九降風》副導林立書x《越界》與《愛上哥們》編劇林珮瑜x金鐘影后天心」這樣幕前幕後的黃金組合,透過紮實刻畫一間律師事務所的內部運作,探討法律與正義的意義。
有趣的是,本劇與《我們與惡的距離》的編製團隊雖然各自獨立,播出平台也不同,但兩者皆不約而同地選擇透過法治精神梳理社會議題,力求透過多元視角,讓孰對孰錯不再只是口號或是非題。在《最佳利益》裡,光是律師事務所這一端,便有講求效率和利益極大化的方箏,對比篤信正義的熱血菜鳥陳博昀,持續製造出層層疊疊的正義辯證,更不論當事人、社會輿論與司法程序,營造出媲美《我們與惡的距離》的格局。
圖片|《最佳利益》劇照
圖片|《最佳利益》劇照
圖片|《最佳利益》劇照
圖片|《最佳利益》劇照
不過,如果說《我們與惡的距離》偏重在新聞「製造」社會問題的面向,或新聞室如何在有意無意間,成為集體歇斯底里的幫兇,《最佳利益》則是藉由法律客觀和實證的精神,去探討台灣社會上常見的議題。勾勒出群眾暴力、未審先判、理盲濫情等等。影集刻意將觀看的距離拉遠,相較於《我們與惡的距離》的直接,更偏好對於整體過程和運作邏輯的刻畫,如劇中由夏于喬演出的網紅個案羅思彤,便讓律師們經由調查過程中縝密的抽絲剝繭,凸顯人云亦云的危險。有著方箏的參與,影集不需要擔心落入一頭熱的圈套;而也是因為有了方箏的世故視角,客觀與實證才能成為敘事管道。(推薦閱讀:《我們與惡的距離》:給需要療傷的社會,一場大型心理諮商)
圖片|《最佳利益》劇照
更值得注意的是,一如《我們與惡的距離》,《最佳利益》幾乎每集都有一個(甚至以上)的重要案件,並無獨有偶地探討了無差別殺人、輿論殺人、精神疾病不被理解等問題,讓這個接棒更有意義。在戲劇的世界裡,兩齣劇的接連出現讓複雜社會議題與高潮迭起的戲劇完美嫁接,提供對同樣社會議題的關心不同切入的可能;而在現實中,若說《我們與惡的距離》率先立下典範,《最佳利益》則證明這樣的做法可以持續執行與複製,甚至有著比前者更深更廣的延續性可能-不同於《我們與惡的距離》的封閉性結局,《最佳利益》的設計讓作品可以源源不絕地發展下去,只要有社會議題無法落入非黑即白的二分法,就有精彩敘事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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